【工作制度】长陔乡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工作制度(试行)
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活动,切实发挥好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以下简称实践站)在联系群众、民主协商、汇集民智、基层治理、宣传教育等方面作用,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实践站以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优化营商环境、重大规划、重要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解决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活动。实践站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
二、实践站工作主体为本乡内各级人大代表,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一府一委”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等。
三、实践站工作实行定时轮值与不定时进驻相结合制度。定时轮值即指定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轮流编入实践站工作,每次参加人员2至4人;不定时进驻为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站工作。
四、实践站设站长1名,由乡人大主席担任;设轮值副站长5名,由轮值的人大主席团成员(各村村书记)担任。实践站配备常驻工作人员2名,由乡人大副主席、乡人大秘书担任。
五、实践站运行按政务服务中心作息时间执行,工作人员可以代为接收、整理人民群众来实践站反映的意见建议,并根据站长或副站长意见,作相应处理。
六、定时轮值日“三个一”活动:
开展一次“选民接待日”活动。其中每月5日和20日为固定现场接待活动时间,如遇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固定接待时间调整为最近工作日。接待人员以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为主,同时安排乡机关和“一府一委”及部门负责人参加。
开展一次“送宣讲”活动。定期邀请人大专家、学者、业务骨干等在实践站内举办民主知识讲座,向群众普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和实践要求、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作用、群众关心的政策法规等相关内容,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
开展一次“乡长进站”活动。根据大会或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情况和工作需要,代表可约见询问乡“一府一委”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实践站参加接待和解答;对部门承诺解决的事项,由乡人大主席团相关工作机构开展监督。
七、常驻人员接待活动时,能够现场答复的事项,认真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需要交部门办理的事项,经乡人大主席团领导审阅同意后,以交办单方式交相关部门研究办理答复,也可以通过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方式交相关部门办理。
八、以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方式办理的事项,由乡人大主席团代表工作机构负责督办,在规定期限内由办理单位答复代表。
九、常驻人员要对实践站活动和工作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和服务,并登记存档。
十、轮值期间,人大代表一律佩戴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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