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歙县县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黄医保函[2025]24号)要求,我中心于2025年8月—9月组织开展了县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经发布公告、机构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评审,拟将歙县人民医院、歙县中医医院2家医疗机构纳入我县县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9日至9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医疗机构有异议的,可向歙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电话: 0559-6512181。
歙县县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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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机构等级 |
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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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34102100044 |
歙县人民医院 |
三级综合医院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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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34102100081 |
歙县中医医院 |
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
合格 |
按照《关于开展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黄医保函[2025]24号)规定,已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精神病专科医院,无需遴选,自动作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歙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8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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