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919/202509-00039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DOC,老年 发文日期: 2025-09-09
发布机构: 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9-09
生效日期: 2025-09-09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关于歙县县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性: 有效

关于歙县县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作者:歙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9-09 16:42 信息来源:歙县医保局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黄医保函[2025]24号)要求,我中心于2025年8月—9月组织开展了县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经发布公告、机构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评审,拟将歙县人民医院、歙县中医医院2家医疗机构纳入我县县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9日至9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医疗机构有异议的,可向歙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电话: 0559-6512181

歙县县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结果如下:

序号

机构编码

机构名称

机构等级

评审结果

1

H34102100044

歙县人民医院

三级综合医院

合格

2

H34102100081

歙县中医医院

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合格

按照《关于开展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黄医保函[2025]24号)规定,已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精神病专科医院,无需遴选,自动作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歙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