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919/202509-00043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通知,DOC,老年 发文日期: 2025-03-31
发布机构: 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9-30
生效日期: 2025-03-3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皖财资环〔2025〕210号 词:
内容概述: 皖财资环〔2025〕210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性: 有效

皖财资环〔2025〕210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歙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9-30 10:54 信息来源:歙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