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919/202503-00008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通知,DOC,老年 发文日期: 2025-03-10
发布机构: 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10
生效日期: 2025-03-1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街政〔2025〕14号 词: 水旱灾害防御总体预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街口镇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总体预案》的 通知 性: 有效

关于印发《街口镇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总体预案》的通知

作者:歙县街口镇 发布时间:2025-03-10 17:21 信息来源: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街口镇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总体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街口镇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总体预案》

 

 

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

20253月3 

 

 

 

 

 

抄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水利局。



街口镇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总体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最大限度较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歙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文件,特制定本预案。

1.3 基本情况

全镇面积76平方公里,6个行政村,54个村民小组,4241户,1.3万人。辖区内有中心校1个,教学点3个,镇卫生院1个,镇域内有新安江干流,有街源、三茶源及巨源三条支流。

1.4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水旱灾害防御并举,不断提高水旱灾害防御的现代化水平。

1.4.2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行党政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公众参与、专群结合的原则。

1.4.3 水旱灾害防御以保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为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严格纪律、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水旱灾害防御的原则。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水旱灾害防御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口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全镇水旱灾害防御管理和处置工作,统筹协调全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贯彻执行水旱灾害防御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指挥全镇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做好汛情和旱情监测,及时收集水旱灾害信息,向县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报告,负责编制落实水旱灾害防御总体预案,做好水旱灾害防御物资、设施设备和储备工作。

指挥长:吴志桥

副指挥长:常晓念  潘楷龙

成员:汪全利、冯锦龙、余正辉、汪亚清、吴玮、王冬生叶新妹、程舵、曹正东、冯德辽、胡富安、姚玉、张利斌、汪建军、汪俊杰、叶行准、徐胜民、雷昌宇、朱丹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坚持预防为主,根据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培训演练,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避免和减少水旱灾害损失。

3.1.1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水利局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水利局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

3.1.2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上报。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御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全面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各村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中小学危房、易淹易涝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组织应急小分队。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电话、手机和广播电视等有效平台,确保防汛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水旱灾害防御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3.2.2 江河洪水预警

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水利局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3.2.3 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应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2.4 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总体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 干旱灾害预警

1)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2.6 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 预警支持系统

3.3.1 防洪调度计划

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编制和修订防洪调度计划,主动应对江河洪水及妹滩泄洪。

3.3.2预警级别及发布

预警级别确定原则,依据紧急程度、危害大小、涉及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等情况,洪旱灾害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标识。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在确定响应级别后,由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严重、特别严重预警信息同时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水利局。

4.1.1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 进入汛期、旱期,镇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镇人民政府和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水利局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水利局报告。

4.2响应行动

当发出预警时,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立即启动响应,做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布置,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水利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带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 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水旱灾害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3.2 水旱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3.3 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3.4 凡经本级或上级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4 指挥和调度

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5 抢险救灾

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6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要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并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镇卫生院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7 信息发布

水旱灾害防御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8 应急结束

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畅通的责任。

5.l.2 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l.3 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l.4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1 应急队伍保障

街口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设立应急抢险队伍,名单如下:

常晓念 潘楷龙 汪全利 冯锦龙 余正辉 吴玮 王冬生 汪亚清 叶新妹 程舵 曹正东 汪庆勇 凌智生 叶行准  汪耀阳 张利斌 胡富安 刘录根 汪俊杰  王欣 汪建军 张敏 李昕 毕艳娇 毛晨阳 吴志浩 程明 姚玉 王君格 吴儒魁 徐胜民 方丽清 苏清雅 叶晴 李勇杰 钱叶庆 郑丽莹 汪倩影 胡碧云 陈伟 胡新虎  汪昊 凌国庆 张翔 方克刚 余晓丹 潘丽莹 张佳婷 窦志 吴建平 钱叶庆 余立平

值班联系电话:6990521(办公室)

5.2.2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水旱灾害防御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2.3 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4 治安保障

街口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5 物资保障

镇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5.2.6 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做好资金准备,保证水旱灾害防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