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919/202410-00008 信息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DOC,老年 发文日期: 2024-10-23
发布机构: 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23
生效日期: 2024-10-2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农业农村政策
内容概述: 歙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性: 有效

歙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作者:歙县街口镇 发布时间:2024-10-23 15:57 信息来源:歙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序号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联系电话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1 歙县乡村振兴局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1.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第三条第(二)项: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
2.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作为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治本之举,是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3.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县级根据国家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贫困学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春(秋)季贫困学生信息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的依据,通过系统导出本地区春(秋)季贫困学生名册,逐人审核校正,留存校正后名册并签字确认,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
2、对于符合补助条件但不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贫困学生名册中的贫困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由贫困家庭子女或委托该户家庭成员、帮扶联系人填写“××县(市、区)××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提供“学籍证明”,经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县级扶贫部门逐级审核申请对象贫困资格及学籍在校在读信息后,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春季、秋季开学后(上下半年)各一次 0559-6514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