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夯实属地和监管责任,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基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制度、有设备、有经费”为建设标准,建立健全“职能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具有明确的公益性单位性质和职责任务,精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备的工作条件,稳定的工作经费和规范的工作机制,有效增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由乡镇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制,有稳定财政支持,保障属地和监管责任落实,完善专门办公场所,配备必要办公设备,设立检测室,配有专门检测人员和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及试剂,确保检验检测设备和试剂的配置、使用和维护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工作内容、措施手段及责任承担,不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二)维护升级设备。一是检验检测设备资产均已顺利完成移交至各乡镇。如发现检验检测设备无法正常使用,请各检测站尽快与设备厂家取得联系,安排返厂维修;若无法联系到设备厂家,各乡镇须自行购买新设备以替换故障设备,确保检测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二是自2024年1月25日起,安徽省各快检站将启用新版快速检测仪器数据上传接口。旧版快检数据上传接口将于2024年2月29日停用。为确保数据的及时上传和准确记录,各检测站需主动与设备厂家取得联系,由设备厂家进一步与安徽省北斗精准农业信息工程研究中心沟通,获取最新的对接文档,以便进行设备的维护升级工作。若无法联系到设备厂家,各乡镇须自行购买新设备以替换旧设备。(在设备维修及接口升级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安徽省北斗精准农业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刘老师13966697194,阳工15256292671)
(三)健全工作制度。根据辖区内农业产业特点,建全日常工作制度、监管工作制度、检测室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年度考评制度、检验检测设备和试剂管理制度、村级协管员队伍管理培训制度,协助做好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四)严格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动态生产主体、农资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建立监督检查档案,督促主要生产主体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巡查与日常监管相互结合,确保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严格投入品管理,健全进、销、存电子台账。落实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的宣传引导,督促指导生产者、产地收购者规范开具使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检等工作。
(五)配合执法检查。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机制。及时上报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线索,并协助执法处罚。配合上级部门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运行管理。坚持问题导向,重视苗头性问题,及时从严处置,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各镇人民政府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扎实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各镇人民政府要依据建设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
(三)严格考核。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将纳入对乡镇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并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四)加强宣传。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树典型、立样板,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意识,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水平,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筑牢底线。
歙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7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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