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919/202401-00008 信息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TXT,青少年 发文日期: 2024-01-12
发布机构: 街口镇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12
生效日期: 2024-01-12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重点工作
内容概述: 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工作的提醒 性: 有效

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工作的提醒

作者:歙县街口镇 发布时间:2024-01-12 16:25 信息来源: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涉农领域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根治欠薪等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 涉农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乡镇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环节,加强督促检查, 深入分析研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涉农领域6大重点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1.农用机械方面。加强对农用机械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积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对重点场所、重 点机具、重点对象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安全违法违章行为。

2.乡镇自备船舶方面。加强检查自备船救生衣配备、船 体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等,严厉查处无证船舶,擅自改变用 途载人、载客、载畜、载货,超员超载,不穿着救生衣航行,从事电、毒、炸鱼以及捕捞等违法作业行为。

3.畜禽养殖方面。加强排查企业养殖屠宰设备、冷链冷藏、用电用火等关键环节,加强畜禽粪污储蓄池、沼气池(罐)等有限密闭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生猪屠宰环节监管, 严格落实生猪屠宰检疫与检验同步制度,严厉打击收售加工宰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

4.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 力度,重点排查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 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

5.农村沼气和秸秆能源化工程方面。加强农村户用沼气 及沼气工程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沼气设施是否有安全警示标 志、是否有安全操作挂图、沼气池进出料口和主盖板是否完 好、沼气池周围是否存在易燃易爆会出现明火的物品、沼气压力表是否正常工作、输气管道是否与电线保持安全距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等,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处置。请各乡镇2月20日前将《歙县大型、养殖、户用沼气统计表》(附件1)报送至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联系人:汪敏,联系电话:6537063,邮箱:16372507110qq.com)。

6.农村消防安全方面。加强对涉农企业、种植基地、畜  禽屠宰企业、规模养殖场、饲料收储加工企业、运营的冷库、 农资兽药经营门店、家庭农场、合作社、项目施工现场、自 建房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 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接乱搭电线、 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重点关注孤寡独居老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烟花燃放、秸秆杂草焚烧、人员聚集地防火等方面隐患排查。

二、 耕地保护工作

(一)防止耕地“非粮化”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人。组建耕地保护工作专 班,抓紧制定辖区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到人。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2.坚持问题导向,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坚决遏制住   耕地“非粮化”增量,同时对存量问题摸清情况,从实际出发,  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要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对  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 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  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禁止占用耕地从事林  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3.加大宣传引导,严格动态监管监测。各乡镇、村委会、  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要采取张贴条幅、 播放喇叭,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防止“耕  地非粮化”。要加强动态巡查检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鼓励社会各界举报破坏损害耕地的行为。

(二)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1.加强学习,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 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要成立辖区乱占耕地建房(住宅)问题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到人。

2.坚持问题导向,妥善处理存量。按依法办理、舆论引导、 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以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开展农 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原则上在2020 年7月3日之后动工乱占耕地建住宅的一律拆除。但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一户一宅”政策,面积符合规定,且在村庄规划范围内的,由属地乡镇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再进一步处置。

3.加强监管,杜绝增量。强化宅基地审批责任和宅基地 管理队伍建设,防止出现宅基地管理工作弱化现象。通过多 种方式宣传中央乱占耕地“八不准”政策,落实宅基地审批“四 到场”管理,发挥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前哨作用,杜绝增量,对 顶风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切实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三、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工作

1.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隐患排查,特别是对2017年以来 办理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核实养殖场户雨污分 流管道、粪污储存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粪污是否露天堆 放,贮存池、无害化处理池是否盖板缺失、无警示标识等,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清单。

2.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应急处置,加强组织领导,安 排专人负责,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分局备案。整改过程中,要落实临时应急措施,加强巡查检查,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3.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公示栏、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和规范要求,督促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营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四 、根治欠薪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  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岁末年  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持续巩固根治欠薪成果,根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  行动工作调度的通知》(歙治欠发〔2023〕8号)文件要求,  请各乡镇摸排在和美乡村建设、自然村整治、卫生改厕、高  标准农田建设、产业项目建设、绿色种养循环项目、退禁捕  产业项目等农业项目中是否存在欠薪问题,进行日调度、周  报告,至2月9日(除夕)前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汇总一周摸  排情况报送至邮箱2648905364@qq.com, 包括欠薪线索排查  核处情况和违法行为处置情况,填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  动工作调度办理情况表》(附件2)并附检查户次材料。联系人:王鑫;联系电话:6517088。

附件1:《歙县大型、养殖、户用沼气统计表》

附件2:《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调度办理情况表》

歙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