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街口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针对当前已进入烟花爆竹经营旺季特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源头管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各村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安排,以“重宣传、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保平安”为主题,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镇春节、元宵节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涉及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和爆炸事件。
三、职责分工
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组成员单位开展打非督查及联合执法。各村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非工作合力。
1、街口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以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为重点,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辖区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窝点,做到发现一处、摧毁一处。对非法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要依法严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和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查处侵犯或假冒他人商标行为,查处非法印制烟花爆竹商标标识或提供侵权或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行为。
3、镇交管站:负责协助派出所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及非法携带烟花爆竹搭乘车辆等违法行为。
4、街口中心学校:负责在中小学中开展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正确燃放烟花爆竹。
四、组织领导
成立街口镇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组,综合协调专项活动。
组 长:常晓念 镇 长
副组长:潘楷龙 党委委员
冯德辽 派出所所长
储苏成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曹正东 汪建军 吴志浩 冯朕 徐胜民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全办,潘楷龙任办公室主任。
五、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现在起至2024年2月24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2024年1月15日前)。各村各单位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培训与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5日),各村各单位充分利用广播、专栏、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结合烟花爆竹事故案列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主动协助排查身边的事故隐患,实现群防群治,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经营烟花爆竹的从业单位开展排查,发现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的,要及时上报报镇安委办,并积极配合各单位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集中打击阶段(2024年1月25日至2月24日)在镇专项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发现后要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活动,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和相关单位是“打非治违”工作主体、村委会主任和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全面排查摸底,掌握本行政区域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情况的责任,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检查、关闭取缔。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要予以警示通报、约谈诫勉和事前问责;对经过排查摸底、集中整治后,仍然存在非法违法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凡“打非治违”不力被曝光、被通报、被约谈的,一律予以考核扣分;凡发生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事故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健全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和村要做到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显其能,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施集中打击和查处。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和法律意识。(举报电话:6990521、6990110)
3、严格执法,有效监管。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广泛发动干部群众,迅速开展拉网式的隐患大排查,实行镇主要领导包片、联村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制,做到有人管,有人问,有人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遏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4、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村、各单位要广泛宣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积极举报各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如对实施方案有不解之处,可咨询街口镇安全办,咨询电话:0559-6990521(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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