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919/202303-00017 信息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TXT,中年 发文日期: 2023-03-31
发布机构: 街口镇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3-31
生效日期: 2023-03-3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殡葬集中整治
内容概述: 【意见征集22】《街口镇“三线三边”等重点区域殡葬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 性: 有效

【意见征集22】《街口镇“三线三边”等重点区域殡葬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

作者:歙县街口镇 发布时间:2023-03-31 21:35 信息来源: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现将《街口镇“三线三边”等重点区域殡葬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2023年5月1日

反馈方式:书面、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ahhssxjkz@163.com

联系电话:0559-6990521

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关于 街口镇“三线三边”等重点区域殡葬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市、县“三线三边”(三线指公路、铁路、河道沿线,三边指城市、省际、景区周边)殡葬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殡葬改革各项决策部署,以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为基础,以整治乱埋乱葬、违规建坟现象为重点,运用宣传、教育、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依法推进全县殡葬整治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我镇辖区域内所有“活人墓”及坐落于“三线三边(三线指公路、铁路、河道沿线,三边指城市、省际、景区周边)”、“三沿五区(三沿指沿公路、铁路、河道,五区指住宅集中区、旅游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可视范围内的白化、硬化、超面积等类型坟墓。

(二)整治方式

位于“三线三边”及“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的旧坟,采取坟顶覆土复绿、坟前栽树遮挡或异地迁埋方式进行整治;违建空置墓穴(俗称“活人墓”),采用就地平毁和复绿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三沿五区”范围内新建坟墓(2022年1月1日以后建设的)、顶风违规突击建造的及群众举报的、房前屋后影响交通的、非法建造违规经营的坟墓(已入葬的),一律采用异地迁埋方式进行整治。

(三)整治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

2、坚持以上率下、干部带头的原则。

3、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

4、坚持属地管理、包保落实的原则。

5、坚持严格纪律、严肃追责的原则。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5日)

1.制定方案。由镇民政办牵头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各村严格对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

2.召开动员大会。2023年4月15日前,召集各村召开集中殡葬整治动员大会,进行专项动员部署。

3.准确摸清底数。各村再次开展排查,逐村、逐户准确澄清辖区内“活人墓”及坐落于“三线三边”、“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的旧坟底数和建造时间,进行造册登记。

4.加强宣传引导。各村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电子屏、横幅、宣传栏、微信群、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法律法规和殡葬改革的现实意义,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自觉转变丧葬观念,树立厚养薄葬新风,形成改革共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整治阶段(2023年4月16日—10月31日)

1.自行整治阶段(2023年4月16日—5月16日)。

(1)由各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群众按要求按时完成自行整治工作。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退休老干部、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正确宣传引导,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解除群众后顾之忧,动员指导群众自查自纠,自觉拆除“活人墓”,并指导督促群众按要求做好拆除清理工作。

(2)对财政供养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本人及父母(含岳父岳母)建有“活人墓”的,由本人按照自查、自改、自拆程序,2023年4月5日前完成自查自行拆除工作。

2.强制整治阶段(2023年5月17日—8月17日)

对位于“三线三边”及“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的旧坟,由镇政府组织力量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违建空置墓穴(俗称“活人墓”),由县直职能部门会同镇政府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对“三沿五区”范围内新建坟墓(2022年1月1日以后建设的)、顶风违规突击建造的及群众举报的、房前屋后影响交通的、非法建造违规经营的坟墓(已入葬的),由县直职能部门会同镇政府依法依规按照异地迁埋方式进行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8月18日—2023年10月31日)

1.县民政局对开展“活人墓”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意见建议。

2.各村在全面清理违规坟墓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动态巡查和监测,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坚决做到“零容忍”,坚决防止反弹现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殡葬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决定成立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殡葬集中整治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负责殡葬集中整治各项日常工作。

(二)建立奖补机制。对已摸排出的白化、硬化、超面积坟墓,各村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整治。达到整治标准的,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具体奖补标准另行通知。

(三)建立举报制度。县已设立殡葬集中整治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559-6512376,镇级举报电话:0559-6990521,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四)建立纪律追究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带头参加殡葬集中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殡葬改革制度,发挥表率模范作用,凡不按期整治或不服从工作安排、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纪律责任,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要深刻认识殡葬改革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做好违规坟墓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工作部署上来,提高认识、创新方法、狠抓落实,确保殡葬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压实责任。各村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支持配合好镇政府的工作。要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做好群众教育引导工作。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阳奉阴违、有令不行、令出不止的情形发生。

(三)强化督促检查。镇殡葬集中整治领导组将全面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宣传动员有盲区、责任落实不到位、协调运转不科学、保障措施不力、工作推进不及时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因工作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交由相关部门,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四)按时上报推进情况。殡葬集中整治工作实行月报报告制度,请各村于每月25日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镇殡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街口镇殡葬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3年三线三边等重点区域坟墓整治摸底表

附件1:

街口镇殡葬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常晓念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冬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汪全利 人大主席

余正辉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冯锦龙 党委副书记

汪亚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潘楷龙 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  玮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叶新妹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喻  洋 副镇长

凌智生 人大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王冬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行准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业务。

附件2

 

 

 

 

 

 

 

 

2023年三线三边等重点区域坟墓整治摸底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填报人:

 

序号

使用者姓名

建坟时间

坟墓地点

坟墓类型(活人墓或白化坟)

成年家属和近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

联系电话

村组(单位)

政治面貌

是否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整治方式

注:1、将示例一同交摸底人。主要社会关系务必填写,为下一步整治做工作做准备。2、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每个必须发放。3、 整治方式:(1)覆土后种草覆盖、栽树遮挡(2)异地迁埋(2022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3)平毁复绿(活人墓一律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