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街口镇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流程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村民个人建房行为,合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保护耕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根据《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县政办〔2019〕20号) 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流程。
一、成立街口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领导组
组 长:常晓念
副组长:潘楷龙 凌智生
成 员:王欣、肖荣华、姚玉、汪耀阳
领导组下设联审办,办公室设在镇村建设办,办公室主任为潘楷龙,成员为王欣(镇村建设办)、肖荣华(林业部门)、姚玉(自规部门)、汪耀阳(农业部门)、胡富安(水利部门)。
二、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流程
农户申请——村委会受理预审---镇联审办审核—村民代表研究、公示——提交镇党委会研究
1.农户向本村村委会提出建房书面申请;
2.村级宅基地协管员会同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长、村两委包片干部对申请农户的建房资格、住房情况进行预审;
3.经预审通过的名单集中报到镇农民建房管理办公室,由镇联审办负责组织自规、林业、交通、水利、村委会等部门及联村干部10日内进行现场集中勘察和审核;
4.经现场勘察审核合格的由村级宅基地协管员通知农户收集相关材料后,由村宅基地协管员统一报送到联审办,由联审办收集材料报镇政府联审;不合格的由镇联审办发放申请不符条件告知书。镇政府联审相关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包括家庭人口)复印件;
(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新建住房的出具土地权属证明(村、组长签名盖章);
‚拆改建住房的出具老土地使用证(继承房产的,需提交分家析产协议书,父母亲和兄弟姐妹等都得在上面签字盖章,村委会盖章确认;夫妻关系的出具结婚证复印件);如果无老土地证,需出具证明(村、组长签名盖章);
(3)四邻协议;
(4)用地平面图,标明四至、用地面积;宅基地建筑平面图、外立面图、层数、高度等;
(5)初审建房地点,及周边环境现场照片图。
以上材料不齐全不得上镇政府联审。
5.联审会通过后,及时将名单反馈给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示不少于10日。公示通过后,村协管员在3日内通知申请户领取建房审批表,并签署村意见,并同公示材料一起报镇联审办。
6.将所有材料收集之后提交镇党委会会议研究。
7.研究通过后,10日内镇联审办工作人员和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到场定桩放线后,方可开工建设;
8.建房户建设过程中由镇联审办相关人员及村级宅基地协管员督促按建筑方案施工,对发现未安建筑方案及图纸施工的及时处置,督促整改,并记录在案;
9.村民个人建房完工后,由村级宅基地协管员通知镇联审办组织相关人员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用地批复;
三、街口镇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相关人员职责分工
1.建房申请受理登记:镇村建设办受理:由姚玉负责并一次性告知相关审批材料。
2.用地规划现场勘察审核:姚玉、汪耀阳、肖荣华、胡富安、联村干部、村主要领导及宅基地协管员。
3.镇政府联审及提交党委会研究:凌智生组织联审办收集材料,由姚玉整理建房名单及审批材料交凌智生提交镇党委会研究。
4.定桩放线:姚玉、联村干部、村主要领导及宅基地协管员一起到场定桩放线。
5.审批后材料整理及发放审批手续、材料收集归档并实行一户一档,统一档案目录编号,建立台账以及上报相关数据表格等:涉及县农业农村局的:汪耀阳;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姚玉。
6.日常巡查及监管组:组长:潘楷龙,成员:资规所、镇村建设办、村级宅基地协管员。
7.建房纠纷调处:各联村组长、司法所、综治办、镇建房办、村包片干部负责各自村域范围内建房纠纷调处。
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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