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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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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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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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0 |
0 |
0 |
0 |
7.4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15万元,下降13.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2年预算持平,原因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安排。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歙县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202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55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55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司法车被司法局收回。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7.5%,下降(增长)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缩减公务接待预算,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开展。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歙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67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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