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919/202509-00046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婴幼儿 发文日期: 2025-03-31
发布机构: 街口镇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9-30
生效日期: 2025-03-3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危房改造
内容概述: 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性: 有效

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作者:歙县街口镇 发布时间:2025-09-30 16:46 信息来源:歙县街口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改造补助对象: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有危房改造要求的,做到应改尽改。建档立卡贫困户(含2017年及以前已脱贫且未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的贫困户)身份识别以县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县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县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改造方式: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