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歙县金川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为准确掌握全乡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各村、乡各站所办;乡直各单位。
二、组织实施
乡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统计站负责对全乡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的指导。
各村、乡各站所办、乡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统计数据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表格、填写说明附后)报送至乡党政办。
(二)乡党政办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四、报送方式
通过邮箱报送至金川乡党政办。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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