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768/202506-00018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5-06-16
发布机构: 歙县金川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6-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卫生
内容概述: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发放标准与形式 性: 有效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发放标准与形式

作者:歙县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5-06-16 16:46 信息来源:歙县卫健委 阅读次数:


按照《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实施12大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1、新建健康档案;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二)健康教育:3、提供健康教育资料;4、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5、开展公众健康咨询;6、举办健康知识讲座;7、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8、预防接管理;9、预防接种;10、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11、新生儿保健;12、新生儿满月管理;13、婴幼儿健康管理;14、学龄前儿童保健管理。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15、孕早期健康管理;16、孕中期健康管理;17、孕晚期健康管理;18、产后访视;19、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20、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1、体格检查;22、辅助检查;23、健康指导。

(七)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24、高血压患者筛查;25、高血压患者随访评估和干预;26、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27、糖尿病患者筛查;28、糖尿病患者随访评估和干预;29、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30、患者信息管理;31、随访评估和干预;32、健康体检(含辅助检查)。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33、风险管理;34、发现和登记;35、信息报告;36、处理。

(十)卫生监督协管:37、食品安全信息报告;38、职业卫生咨询指导;39、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40、学校卫生服务;41、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4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43、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

(十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44、筛查及推介转诊;45、患者随访管理。

经费筹集与管理

(一)经费筹集和拨付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常住人口人均45元标准筹集,中央财政按60%给予补助,省、县财政各承担20%。

县财政按照预拨与结算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人口和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按规定预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年度绩效考核后一个月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服务的数量、项目成本以及考核确认的补助系数进行资金结算。

(二)经费使用和管理

1、严格管理,专款专用。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

2、专账管理,严格财务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3、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县财政、卫生计生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不得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冲抵人员基本支出,不得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至非直接提供服务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一经发现,将扣回补助资金,并按规定予以处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