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主任王坤就《关于印发<歙县经济开发区“园区贷”操作细则>的通知》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管委会主任王坤: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稳经济工作部署,落实助企纾困举措,支持我县中小微型企业加快发展,按照“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县“园区贷”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出台该《通知》。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政策依据?
管委会主任王坤:主要依据《关于开展“园区贷”、“科技贷”工作的通知》(经开字〔2022〕62号)文件。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起草过程?
管委会主任王坤:由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会同县担保公司负责起草《通知(初稿)》,征求相关部门、企业意见,形成修订稿,经县经开区党工委会议研究,报请县“园区贷”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正式印发实行。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管委会主任王坤:主要内容有4个部分。第一部分,推荐周期,明确每季度末县“园区贷”联席会议研究一次。第二部分,推荐条件,规定企业需在经营、纳税、亩均效益评价等相应条件后,方可提交申请。第三部分,审核流程,包括企业申请、管委会初核、担保公司尽调反馈、提交经开区会议研究、报请县“园区贷”联席会议研究、省普惠担保受理推荐给合作银行等步骤。第四部分,风险管控,包括限额标准、续贷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