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804/202505-00046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5-27
发布机构: 歙县三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5-2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国防减救办发〔2024〕6号 词: 政策与标准
内容概述: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性: 有效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作者:应急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5-05-27 10:42 信息来源:歙县三阳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减灾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为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掌握全国自然灾害情况,科学评估核定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对原《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

2024年3月16




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