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804/202503-00042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3-20
发布机构: 歙县三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三政〔2025〕53号 词: 政策与标准
内容概述: 三阳镇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性: 有效

三阳镇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作者:歙县三阳镇 发布时间:2025-03-20 08:50 信息来源:歙县三阳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三政〔202553


为全做好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根据国家文物局和省、市、县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20233月,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提请国家文物局向财政部申请设立了彩票公益金国家古迹文物保护整县推进项目,在全国选取两个文物较为集中的区县(歙县、姑苏区,实施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试点,逐年推进,扩面推广。

三阳镇三阳村、中村、叶村、竹铺村作为徽杭古官道串联的明清商旅居集群建筑活化石被确定为试点项目辐射片区,含97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建筑面积计20038.7平方米,补助额度50/平方米,获批补助资金100万元。人民政府负责整合资金,策划包装项目,对未定级文物点,实施文物保养修缮,引入社会资本介入,单幢补助额度由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研究调剂,修缮总数(处)不得低于申报的97处(幢),群众自愿放弃修缮的应在县公布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单中调整补充。

二、实施办法

(一)区域分类,批次推进

根据村组地域、重点街区、文旅线路以及损坏程度将项目划分类别,有序推进实施。

1.区域划分:三阳村片区36、中村片区22、叶村片区26、竹铺村片区13

2.批次推进:第一批:沿街性、文物价值、群众参与意愿以及后续可活化利用性要素优选三阳村片区4、中村片区1、叶村片区4、竹铺村片区3,合计12幢作为核心区打造,并作为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文物保护案例培育;第批次为四个片区剩余的85幢文物点作为辅助区保养。

积极动员,宣传到位

组织村两委干部、组长和网格员深入走访97幢文物点,告知产权人修缮试点项目政策和申报办法,签订产权人委托书填写《申报表》分解包保到人,通知应在20253完成。

(三)资金管理权责明确

坚持产权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主导思想,引导产权人积极参与保护修缮。

1.资金原则:项目补助资金产权人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1

2.实施流程:经产权人申报修缮。镇人民政府组织第三方出具修缮方案和概算县文物事务中心审核方案。镇人民政府告知申报人补助金额、支付方式等事项,申报人签字确认

产权人需在项目实施前1周内,将自筹资金打入人民政府账户,项目方可实施

3.重点修缮:第一批次核心区我镇甄选出12处文物点。根据自筹金额给予40%的补助,但补助标准不超过彩票公益金补贴额度300/平方米,且单处补贴总额不超过4万元。

4.一般保养:单处补助额一般不超过0.65万元,在确保重点修缮完成的前提下,补助资金有结余的可以视修缮效果向相关文物点倾斜。

5.特殊情况处理:对2025117日后至本方案下发前已自主完成修缮的,经专项审计,按1:1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额不超过0.65万元);117日前完成的,做好解释引导工作。

有序施工确保安全

1.施工组织:人民政府组织施工,委托具备文物修缮资质的企业实施可按片区、批次分类打包编制实施。

2.修缮要求:严格按照审核确定的修缮方案施工,原则上不得调整。随意调整方案的,验收不予通过。特殊情况需调整方案的,须经县文物事务中心审核确定。

3.验收流程:项目完工后,由业主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竣工资料依据《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验收办法》,填写验收表

4.项目管理:申报获批后,3个月内未实质性施工的,取消项目。开工后6个月(不可抗力除外)未通过验收的,终止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牵头的工作专班,联合、住建、综治、财政、文旅及派出所等部门及村级组织,统筹推进未定级文物修缮工作。重点强化与浙江临安清凉峰镇、龙岗镇的省际协作,借鉴平安边界协作工作经验,建立文物修缮联席会商机制,确保跨省文物保护活化利用政策衔接。专班下设宣传动员、项目推进、安全管理等专项小组,实行文物修缮全周期统筹管理。

具体如下:

组长:汪仕军(全面领导全镇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作)

副组长:洪艳华(全面指导全镇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作质量监督)

成员:张醒、吴边、吴剑、吴俊豪、黄颖

竹铺村、叶村:张醒、吴剑(负责项目施工启动材料整理、资金管理)

村书记、村两委(网格包片落实宣传动员)

中村、三阳村:吴边、吴俊豪(负责项目施工启动材料整理)

村书记、村两委(网格包片落实宣传动员)

黄颖:负责项目宣传工作

(二)项目实施:融入风貌区建设规划

依托浙西皖南·风情穿越县域风貌区创建框架,将文物修缮与生态治理同步推进。在修缮中,保留历史原貌的同时植入文旅功能。建立农户申报镇级初审县级联审三级审核流程,引入专业机构参与设计施工,强化对山墙屋面、木构架等徽派建筑特色构件的保护保养,确保符合《歙县未定级文物保护修缮技术导则》要求。

(三)长效运维:打造文保利用生态链

推行修缮即运营理念,竣工后优先改造为农耕文化馆、非遗工坊等类博物馆公共文化空间,由属地村主动运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结合三阳镇土特产优势,探索文物+民俗+研学模式,联动三阳梯田、叠罗汉等现有研学基地,开发系列主题文创产品。完善镇村两级文保员巡查制度,发动群众参与日常维护。通过大方文旅产业项目收益反哺文物保护,形成可持续运维闭环。

 

歙县三阳镇人民政府      

2025227日       



附件:三阳镇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