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解读】歙县2020年33项民生工程政策解读
一、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共95万元,推动选派帮扶干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联系人:周福财 联系电话:6512194
二、资产收益扶贫工程
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折股量化和收益重点向无、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贫困群体倾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要通过从事村集体公益事业以劳动获取分配,帮助贫困群众更多的分享产业扶贫红利。建立“劳务联结”、“订单联结”“股份联结”等多种方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激发贫困群体内生动力。平均每个贫困村投入达到10万元以上,今年实施项目9个,资金测算381万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云霞 联系电话:6517689
三、“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
支持在贫困村建设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共建设45个;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带动贫困户850户;引导和支持5520户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开展自种自养,发展特色产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曹玉明 联系电话:2617086
四、“四好农村路”建设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78.369公里、县乡公路大中修里程按照7%的比例,计划实施17.4公里,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行工程】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各级路长办公室及乡村道路专管员工作有序运行。确保到2020年9月底,实现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构建率、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机构设置率、农村公路路长制规章制度制定率、乡村道路专管员覆盖率、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5个100%目标。
【农村运输通达工程】2019年全县182个建制村已通客车,完成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建设1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26个、村级综合运输服务点95个;2020年进一步完善建制村通客工作,计划建设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2个、建制村综合服务点87个。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联系人:吴本寿 联系电话:6512796
五、农村危房改造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进行全面梳理,确定105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查漏补缺,实行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联系人:汪杰雄 联系电话:6521332
六、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实施18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20000人。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筹集应承担的年度工程建设资金和维修养护经费。另入户工程的材料费和安装费由受益农户自行承担。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联系人:鲍红卫 联系电话:6539587
七、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限额内门诊费用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351”)。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贫困人口年度内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
2)贫困人口中的持慢性病证患者,1个年度内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180”)。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贫困人口在联网的省内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2020年底前,现有的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平稳过渡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框架,构建医保扶贫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联系人:凌 树 联系电话:6526650
八、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我县无任务。
九、贫困残疾人康复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为49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为51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6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为4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
责任单位:县残联 联系人:鲍卫红 联系电话:6522812
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对全县符合《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城乡困难群体实施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8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联系人:王 颖 联系电话:6519148
十一、美丽乡村建设
全面建成2019年度17个省级中心村;扎实推进2020年度33个省级中心村建设,确保建设进度达到80%以上;做好已建成中心村后期长效管护。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基本达到100%。实现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吴丹丹 联系电话:2617162
十二、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在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同时,因地制宜,建管一体,采取适当模式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加强粪污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20年,计划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吴丹丹 联系电话:2617162
十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
新培育7个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实现7个以上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追溯,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探索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区块链追溯应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程建平、汪建红 联系电话:2617058、2617063
十四、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开发460个公益性岗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对接,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105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校园招聘会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联系人:叶青、武俊华 联系电话:6514043、6521429
十五、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
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10%以上,达到9亿元;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建设,争创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培育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3个。培育一批在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扶贫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加强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打造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品牌。
责任单位:县科商经局 联系人:程国策 联系电话:6513225
十六、技能培训提升
1)退役士兵培训。对我县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75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赵 轲 联系电话:6513262
2)技能脱贫培训。坚持精准技能扶贫政策,全年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培训70人次,每个培训班期的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联系人:李 娈 联系电话:6513804
3)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针对企业新录用人员突出技能训练,促进技能培训和岗位使用精准对接,全年组织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95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联系人:李 娈 联系电话:6513804
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5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100人、技能服务型培训5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 瑛 联系电话:2617191
十七、出生缺陷防治
全面开展产前筛查,2020年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且产前筛查1710人,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潘野清 联系电话:6510599
十八、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
高龄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发尽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50%;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面达到10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打造1个省级智慧养老示范机构或项目。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联系人:姚友娟 联系电话:6515825
十九、智慧健康建设
1)智慧医疗建设。我县无任务。
2)“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①完成“安康码”推广使用目标任务,申领率达到19年4G用户基数的80%以上。②推进“安康码”在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应用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局 联系人:胡林锋 联系电话:6530904
二十、困难人员救助工程暨困难职工帮扶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保障农村低保11231人,在此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有进有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联系人:方四清 联系电话:6510706
2)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以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保障特困供养对象3236人,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分别按全护理、半护理两档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持续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管理,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联系人:方四清 联系电话:6510706
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75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5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450元,实行动态监管,应保尽保。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联系人:胡 琦 联系电话:6512233
4)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救助对象约580次,实行动态管理、应救尽救。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联系人:吴胜权 联系电话:6512760
5)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对符合政策规定的5939名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其中,一、二级4245名残疾人,三、四级1694名残疾人,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40元、420元。对3732名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实行动态管理,应补尽补。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联系人:方四清 联系电话:6510706
6)困难职工帮扶。对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制度,实施常态化帮扶机制,生活救助50户,子女助学救助30人,医疗救助15人,推动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联系人:汪惠玲 联系电话:6532309
7)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其中对特困人员实行全额资助,其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实行定额资助。2020年,资助困难群众参保4.0万人(其中: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2.6万人)。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二十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联系人:余国欢 联系电话:6512181
二十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基础上,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继续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更加便民利民。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联系人:余国欢 联系电话:6512181
二十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相结合,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续保缴费,当年缴费人数达14.66万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联系人:詹 诚 联系电话:6519141
二十四、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
1)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免费婚前健康检查约4800人,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保证婚检工作质量;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约71960剂次,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建卡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程 骏 联系电话:6510909
县疾控中心(儿童免疫规划) 联系人:朱海燕 联系电话:6522713
2)职业病防治。完成不少于25名微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培训;煤尘(煤矽尘)等28种职业病监测信息上报不低于400条。
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 联系人:杨燕飞 联系电话:17358072790
二十五、智慧学校建设
我县无任务。
二十六、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所,资助幼儿479人次,培训幼儿教师117人次。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联系人:洪云霞 联系电话:6513078
二十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惠及学生31219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学生2128人;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计划建设面积1.43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联系人:洪云霞 联系电话:6513078
二十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1702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213人、普通高中免学杂费306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993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联系人:洪云霞 联系电话:6513078
二十九、文化惠民工程
1)免费开放3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美术馆、28个综合文化站、3个博物馆,向群众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公共空间设施场地。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全年补贴不少于36.6万元。
2)“送戏进万村”演出不少于183场;开展农村体育活动不少于183次。
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 联系人:汪轶媛 联系电话:6521631
三十、水环境生态补偿
新安江流域以保持水质稳定向好为问题导向,按照“保护第一、科学规划、城乡统筹、加快治理、永续利用、富裕百姓”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补偿机制试点和新安江综合治理,加强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着力构建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长效版、拓展版和推广版。按照《歙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和总磷4项指标2012年-2014年街口断面均值为基本限值,测算补偿指数P值,将乡镇水质交界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逐月核算。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方恩凯 联系电话:6515522
县财政局新保中心 联系人:李志平 联系电话:6521375
三十一、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
新开工歙县富资水富堨至铁路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歙县练江牌头至吴川河段治理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联系人:汪忠俊 联系电话:6523466
三十二、棚户区改造
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新开工87套,基本建成211套。
责任单位:县房管中心 联系人:徐迷英 联系电话:6512023
三十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按照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个,房屋建筑面积0.9万平方米,涉及住户72户。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联系人:吴彩璋 联系电话:6515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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