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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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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标准
索
引
号:
00315075X/202506-00014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其他,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霞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6-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发放标准和形式
发布时间:2025-06-30 10:25
信息来源:歙县霞坑镇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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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和考核结算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人口和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按不低于年度项目资金的40%将资金预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年度绩效考核后一个月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服务的数量、项目成本以及考核确认的补助系数进行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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