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75X/202506-00014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其他,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霞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6-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发放标准和形式

发布时间:2025-06-30 10:25 信息来源:歙县霞坑镇 阅读次数:
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和考核结算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人口和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按不低于年度项目资金的40%将资金预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年度绩效考核后一个月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服务的数量、项目成本以及考核确认的补助系数进行资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