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75X/202601-00014 信息分类: 主要负责人回应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其他,DOC,青少年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霞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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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回应】镇长吴宜敏关于霞坑镇石潭村建房楼层标准问题的回应

作者:歙县霞坑镇 发布时间:2026-01-16 11:19 信息来源:歙县霞坑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霞坑镇答复如下: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农民建造居住住房一般不超过3层,请您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与霞坑镇政府具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