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第28号的协办意见
签发人:余学文
吴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洪琴村察坑组建立停车场的建议收悉,现将协办意见答复如下:您所提建议,县乡村振兴局已安排落实项目资金40万元,我镇目前正在进行招标程序,项目预计8月份完工。感谢您对霞坑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帮助!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霞坑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6950109
(公章)
2024年6月13日
注:办复类别为A、B、C、D四类:A类(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所提问题已被采纳,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C类(所提问题不能解决,给予解释的)、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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