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75X/202508-00008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其他,DOC,青少年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霞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8-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公告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霞坑镇 发布时间:2025-08-16 16:52 信息来源:歙县霞坑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