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75X/202602-00010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霞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2-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生育保险报销问题
内容概述: 生育保险报销问题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医疗保障)关于生育保险报销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霞坑镇 发布时间:2026-02-18 09:57 信息来源:歙县霞坑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咨询人:请问一下现在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实行“按例定额包干”。

(1)自然分娩:三级医院1800元;二级及以下1500元;

(2)剖宫产:三级医院35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2800元;

(3)多胞胎每多生1胎,自然分娩增加600元,剖宫产增加1200元。

(4)流产:妊娠3个月以内流产,每例补偿600元;

(5)引产:妊娠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引产的,每人补偿800元;异常妊娠7个月以上引产的,每人补偿1200元。

(6)产检检查:每例600元。

计划生育手术费:

(1)上(取)节育环:每例补偿70元。

(2)输卵管结扎术:每例补偿185元。

(3)输精管结扎术:每例补偿180元。

(4)皮下埋植剂放置(取出)术:每例补偿120元。

(5)长效避孕针(指每三月一次):每例补偿50元.

生育津贴标准(按0.4%缴费的单位无生育津贴):

(1)正常产假3个月;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延长60天产假,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3)剖宫产:增加0.5个月;

(4)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0.5个月;

(5)流产3个月以下:1个月;引产:1.5个月。

生育津贴月支付标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