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75X/202505-00005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霞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5-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社会保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能否继承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霞坑镇 发布时间:2025-05-22 10:28 信息来源:歙县霞坑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根据《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政办 [2015]9号):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由参保人家属携带相关材料去乡镇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