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863/202412-00028 信息分类: 监督检查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机构: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2-31
生效日期: 2024-12-3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食品安全
内容概述: 【风险提示】歙县元旦、春节期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性: 有效

【食品安全风险提示】歙县元旦、春节期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作者: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14:34 信息来源: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餐饮服务经营者风险提示

1.守法诚信经营。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2.规范信息公示。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在店面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及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3.严把食材采购。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做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工作,不采购来源不明食品原料,及时清理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食品。

4.规范加工操作。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食物制作要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加工烹饪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要以冷荤凉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为重点,强化过程控制。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按规定对每餐次食品成品进行留样。

5.做好清洗消毒。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餐饮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要放在密闭的保洁柜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要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食品原料加工前应洗净,要持续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做好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6.规范网络订餐。如实展示餐品规格、消费人数建议等信息,发布适量点餐提示,全面使用食安封签,减少配送过程中因污染、损毁等导致的餐饮浪费。

7.反对食品浪费。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切实履行反食品浪费义务,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餐饮消费者风险提示

1.选择正规餐饮单位就餐。建议消费者选择证照齐全、卫生环境良好、具有足够接待能力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后索取消费凭证。

2.谨慎食用高风险食品。谨慎消费冷荤凉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发现食品口感、性状异常及时停止食用。不追求菜品“新、奇、特”,不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食用的食品。

3.珍惜粮食反对浪费。提倡消费者合理点餐、适量饮食、理性消费、崇尚节约,养成健康的消费习惯,就餐结束时要主动进行剩菜打包,避免餐饮浪费。

4.选择网络订餐多留心。注意查看线上餐饮单位证照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尽量选择距离较近、配送时间较短的餐饮单位,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尽量不选购冷荤凉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5.加强食品安全保护意识。消费者在就餐过程中,一旦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