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863/202508-00002 信息分类: 主要负责人回应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2025-08-07
发布机构: 歙县昌溪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8-07
生效日期: 2025-08-0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村干部选举
内容概述: 关于参与村干部选举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性: 有效

【主要负责同志回应】关于参与村干部选举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昌溪乡 发布时间:2025-08-07 19:49 信息来源:歙县昌溪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来电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我乡已组织专人与反映人进行了当面沟通,就其提出的支委被选举资格问题,明确说明了需具备党员身份这一基本条件。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就村委委员的被选举条件、相关程序及时间节点,向当事人作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今后,我乡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村民对选举政策有全面、准确的理解,保障选举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