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严防农村沼气发生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农办能函〔2024〕127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与范围
(一)排查时间2025年1月
(二)排查范围
1.全县范围内在使用的农村户用沼气设施(包含农村户用沼气池、养殖小区沼气);
2.各类农村沼气工程(含生物天然气工程)。
二、排查内容
(一)户用沼气设施安全运行与使用情况。重点排查操作使用维护、沼气池体、输气管线、脱硫脱水、沼气利用设备等。对照《农村户用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对照清单》(详见附件1)逐条
逐项排查。
(二)农村沼气工程(含生物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
标识标志、安全防护、消防设施、产气储气设施、电器仪表等。
对照《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对照清单》(详见附件2)逐条逐项排查。
三、排查方式
排查工作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等方式,对辖区内各类农村沼气设施开展拉网式全面摸底排查。在摸清核实各类沼气设施底数的同时,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底数清楚、问题准确、不留死角盲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清醒认识全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与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压紧压实责任,做好动员部署。要对照职责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要做好大排查的进度安排、任务落地、人员调配、条件保障等。
(二)注重排查实效。各乡镇要把安全生产大排查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一结合,全面排查农村沼气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时要严格对照附件1、2,逐项逐条目核查存在隐患,确保每个在用户用沼气和沼气工程一份排查清单。对于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排查记录,出具督导提示函(见附件3),建立隐患
排查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类型,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坚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闭环管理,逐一销号。
(三)及时总结反馈。各乡镇要按照“切实强化农村沼气网格管理、将工作落实到户到人”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底数核实并及时梳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认真填报农村沼气排查情况反馈清单(附件4-5)及2025年初农村沼气设施管护底数台账(附件6),加盖公章后报送县汇总,于2025年1月19日前上报至县局科教股(生态站)。县局也将在春节期间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抽查,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迟缓、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进行通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方式:0559-6537191,电子邮箱:hssxzq@163.com。
附件:1.农村户用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对照清单
2.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对照清单
3.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督导提示函参考式样
4.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排查情况清单(户用沼气)
5.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排查情况清单(沼气工程)6.2025年初农村沼气设施管护底数台账
歙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4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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