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乡村振兴局 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歙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歙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执行。
歙县乡村振兴局 歙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6日
歙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录
第二章 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第三章 巩固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成果 确保脱贫成果稳定可持续
第四章 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 带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稳定增收促进粮食安全
第五章 稳步高质量推进“六业千亿”工作 夯实农村地区发展根基
第六章 促进农村劳动力和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实现持续稳定就业增收
第九章 实施“五微”行动扎实推进乡村建设着力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举全县之力、集各方之智合力攻坚,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接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越走越有奔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及《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依据安徽省、黄山市及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省政府、市政府及县政府《“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落实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是全县28个乡镇,以脱贫村为重点,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为主要工作对象。本规划是歙县“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效帮扶机制,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指南。
第一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在这项举世瞩目的伟大实践中,歙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咬定目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向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全县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歙县作为全市脱贫攻坚主要战场,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始终坚持“六个精准”,深入实施“五个一批”,推深做实“十大工程”,如期高质量打赢了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县45个贫困村全部出列,4.16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部实现不愁吃不愁穿,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有保障,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贫困群众发展能力全面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断激发,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稳步上升,转移性收入占比逐年下降,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从2014年的2395元增长到2020年的13652元,增长了5.7倍。贫困村基础条件全面改善。实现村村通动力电,贫困户全部通宽带,村村都有卫生室和村医,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提前3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持续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综合实力全面提升。45个贫困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从2014年的2.2万元增至2020年的16.69万元,形成扶贫项目资产2.35亿元,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明显增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在全县4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选派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在全县范围内实现176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选派驻村工作队,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在脱贫攻坚中锤炼、检验干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基层干部通过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群众工作能力明显提高。脱贫攻坚体制机制全面完善。脱贫攻坚过程中建立的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领导机制、“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推进机制。构建了完善的政策、责任、工作、投入、监督、考评、帮扶、社会动员等攻坚体系,为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同时,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县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县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
相对于脱贫攻坚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呈现出一些新特征,从攻坚式、阶段性向常态化、制度化治理转型,在此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依然不小,但总体来看,各种利好不断释放,机遇大于挑战。政策叠加效应持续释放。中央连续十八年出台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强调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这些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叠加效应将在“十四五”时期持续得到释放,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支持。物质基础更加雄厚。2020年我县GDP达到200.15亿元,财政收入12.91亿元。“十四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前景可期,民生保障能力有条件持续提升,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物质基础。新型城镇化加速带动。截至2020年,我县城镇化率为52%,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十四五”时期,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实施,我县将加快缩小与全省的差距,补上城镇化不足的短板,以工补农、以城带乡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更多的城市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速推进,将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大动力。组织保障持续有力。党中央、国务院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度重视,要求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帮扶政策、帮扶资金、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我县将继续向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等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组织、人力、物力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今后一个时期,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新冠疫情相互交织,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脱贫群众就业、乡村产业发展压力增大。巩固好45个出列贫困村、3.6万建档立卡人口的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十分繁重。我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各种致贫返贫因素依然存在。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突发事故等致贫返贫风险不容忽视,一些脱贫户自身技能水平低、自我“造血”能力弱,外界帮扶一旦突然“断奶”,往往会形成惯性返贫。同时,老弱病残孤等低收入人口,难以靠自我发展脱贫致富,需持续兜底保障。偏远山区、库区自我发展动能不足。我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长期存在,通过脱贫攻坚行动,偏远山区、库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但由于发展基础薄弱,要素制约严重,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缺乏,发展动能相对较弱。有效衔接机制亟待建立。如何将脱贫攻坚的一些工作机制更好地衔接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特别是基础设施较弱、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的偏远山村全面建设、全面发展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实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发挥山水人文优势,建设高气质现代化文化旅游名城”发展定位,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农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高气质现代化文化旅游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县乡村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机制。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出列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发挥励志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创造条件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成员提升技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依靠劳动稳定增收致富。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循序渐进。针对脱贫人口收入差距和村与村之间发展不平衡,紧密结合实际,稳妥把握改革时序、节奏和步骤,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尊量规律,久久为功。
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出列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歙县作为正常推进区,主要任务是:用好现有政策、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由易到难、持续发力,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体系初步建立,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统筹规划县域乡村产业发展,提升农产品加工“五个一批”工程,高质量建设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起点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在推进农村现代化上,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公共基础设施进村入户提档升级,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第二章 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坚持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形成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快速发现、快速响应、稳定消除风险的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完善监测机制。简化监测程序,优化监测指标体系,完善基层主动发现与快速响应机制,精准识别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三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做到应纳尽纳。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家庭。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 及饮水安全状况。
优化监测方式。完善“农户申报、系统预警、基层核实”相结合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处置机制,完善互为补充、互相协同的监测方式。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健全农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自主申报通道。推行“一码”申报,拓展农户自主申报方式。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机制。全面推行网格化监测,优化基层网格划分,加强基层网格员力量,开展网格员轮训,明确职责任务,规范日常管理。加强县乡村组四级管理,对所有农村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转为城镇户籍的搬迁群众开展跟踪走访和常态监测。加强日常走访联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及时分析研判媒体、信访等信息,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拓宽风险预警渠道。建立关键信息实时推送和部门数据比对机制,开展部门会商,及时预警、核查和处置,重点监测农户收支变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现状等。
强化动态管理。完善“乡村排查、县级审核、市级备案、省级抽查”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每年一季度,结合物价指数变化、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确定年度监测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对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严格履行程序后在系统中予以标注,对已消除风险但出现新风险的监测对象及时进行风险再标注。实时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信息进行更新、补充和完善。
坚持精准施策。按照 “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施 “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让户户有活干、人人有事做,帮助监测对象通过双手勤劳致富。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及时纳入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遇到突发严重困难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建立绿色通道,先落实帮扶再补充相关手续。
强化帮扶措施。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对已脱贫户做好分类管理,统筹各项政策和各类资源,实施分层分类、到户到人救助帮扶,做好重点群体的兜底保障,切实做到凡困必帮、应救必救、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优化完善倾斜支持政策,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稳定消除风险。综合考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 “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规范开展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除的,履行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确认公告等程序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 “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完善基层排查和部门会商机制,实时监测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面落实 “五防”机制,有效防范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
防范自然灾害风险。建立健全开发式帮扶与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加强洪涝干旱等气象灾害、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突发性重大动植物疫病灾害、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季节性缺水和水质安全、冰雹龙卷风等灾害监测预报报警能力建设,确保受影响群众预警信息全覆盖,实现早监测、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
防范市场波动风险。针对农产品受市场波动影响大等不利因素,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消费帮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产销信息服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拓展对外贸易空间、防范化解县域金融风险等应对措施,确保农产品卖得出、有保障。
防范带动断链风险。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小散弱、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不够、内生动力激发不足等问题,采取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强化“志智双扶”、加强“户贷企用” 贷款监管和逾期清收等应对措施,促进产业帮扶稳健推进。
防范失业风险。聚焦脱贫人口创业就业主要风险点,促进劳动力稳岗就业、强化就业帮扶主体带动就业、强化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等应对措施,保障脱贫人口创业和就业增收形势稳定。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强化 “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积极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复工复产,合理开发一批乡村公共卫生、人居环境整治、消毒保洁、疫情防控、宣传疏导等公益岗位。
防范突发变故风险。高度重视因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事故伤残、家庭遭遇重大财产损失、家庭收入锐减支出骤增等导致的易返贫致贫风险,强化动态监测、系统管理和精准帮扶,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提前开展救助帮扶,切实防范因家庭变故导致的返贫致贫现象发生。
加强防返贫监测体系建设。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优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功能。完善提高网格化监测能力,督促落实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确保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研判全县脱贫成果巩固拓展情况,提高数据化管理水平,提升监测准确性。
健全重大风险处置机制。完善联络员和部门会商制度,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提升重大风险应对能力。做好风险预案编制工作,针对干旱、高温、低温冻害、暴雨(雪)、大风、洪涝、泥石流、重大疫病等主要灾害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及时处置各类风险,对正在发生的灾害开展分析研判,加强与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部门协作联动,对受灾群众进行分区分类精准帮扶。建立灾后救助跟踪机制,做好受灾农户帮扶成效跟踪监测,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问题。
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与衔接。健全突出问题和关键信息实时推送制度,强化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教育、医保、卫健、住建、人社、水利、民政、残联、公安、应急、信访、统计等部门数据,常态化开展部门数据共享、比对、筛查和预警,形成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
第三章 巩固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成果 确保脱贫成果稳定可持续
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医保、住房和饮水安全等脱贫攻坚成果,守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要求和底线任务,确保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质量和成色。
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推动做好控辍保学和教育资助工作。健全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健全数据比对机制,加强台账核查和户籍学籍数据比对动态管理,精准摸排辍学学生。健全定期专项行动机制,严防辍学新增反弹。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完善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举措。
继续实施和完善农村困难学生资助救助政策体系。健全应助尽助机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救助范围。持续推进“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聚焦“雨露计划”帮扶对象,引导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师院校教育,原补助标准、资金渠道、发放方式保持不变。
巩固拓展基本医疗保障成果。推动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措施,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落实脱贫人口住院待遇、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规范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做好分类资助参保工作,建立参保信息核查比对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确保应保尽保。稳定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统筹完善救助托底保障措施,梯次减轻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强化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帮扶机制。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县域内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 左右。
推进分级分类救治措施。已纳入全省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34个病种,定点医院原则上保持不变,有条件时,可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持续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全面加强村 (居) 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完善便民住院诊疗付费政策。将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范围。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健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壮大慈善救助,形成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住房安全保障范围覆盖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等。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未,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因地制宜确定住房安全保障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闲置安全房租赁或置换等形式,解决帮扶对象住房安全问题。
健全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确保脱贫户和监测户住房安全。建立住房安全问题工作台账,实行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的销号制度,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对于符合保障条件的农户,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 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D 级或无房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强化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农房设计,完善农房功能,提升农房质量,确保房屋安全。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等技术力量培训,建立行政区内技术帮扶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节能环保、高效便捷的木结构、轻钢结构、混凝土结构装配式住宅,提高农村建筑品质、安全性及居住舒适度。
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做好对供水薄弱地区、脱贫人口和供水易反复人群的饮水状况动态监测,加强摸排,找准农村供水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畅通各级监督举报通道,确保供水问题动态清零。做实县级和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发生整乡整村的饮水安全风险。
扎实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统筹农村供水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其他地区,更新改造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解决农村供水的“卡脖子”问题。推进供水入户,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强水质检测监测,不断提高水质保障水平。
健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各种因素带来的农村供水不足、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创新工程管护机制,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稳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监管,提升运行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完善农村水价形成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农村居民承受能力,制定或调整农村集中供水水价。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为对象,健全完善农村供水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确有必要、按需分配、人事相宜”的原则,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水员制度。
第四章 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 带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稳定增收促进粮食安全
推动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增加农民收入行动计划,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推广应用,着力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亩均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为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提供支撑,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支持实施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推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和“千名干部下乡助力乡村振兴工程”,不断完善健全“1211”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选派147名驻村干部、114名金融专员、80名专技人员和173名科技特派员,大力开展“六送”(送产业指导、送政策信息、送支持项目、送技术培训、送金融服务、送市场信息)服务活动,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县乡农技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相匹配的激励机制,允许农业科技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参与社会化服务组织并取得合理报酬。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训力度,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00人。
支持实施现代特色种业发展行动。加强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畜禽水产等地方特色优势种质资源品种保护开发利用,完成征集资料的修改完善,资源的补充采集,力争新增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库(场、区、圃)1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6%以上。依托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科学研究所,建立茶树种质资源圃,加大名优茶核心区原生茶树良种园保护。利用先进的组培和扦插繁育技术,建设黄山贡菊良种繁育基地。开展黄山贡菊、绿萼梅、山茱萸等地道药材品种选育、种苗繁育和种质资源保护。持续优化三潭枇杷、三口柑橘等传统特色果树品种结构,加强保种场、保护区建设,推进皖南花猪、皖南中蜂等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开发。
支持实施种养业提质增效行动。加快发展小产区精致农业,打响精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围绕“稳产量、提品质、增效益”,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种植面积8万亩。高质量实施亚行贷款绿色茶园生态补偿项目,打造生态化、标准化、宜机化示范茶园6个以上,建设和改造高标准生态茶园10万亩。大力推进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稳步推进食用菌发展。加快推进绿色健康养殖,加大农作物秸秆发酵垫料养殖、路基圈养、筒养殖鳜鱼等技术推广,不断提高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85%以上。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17个以上。
支持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打造“1+15”示范村镇(基地),壮大歙茶、中药、养殖、林特等特色产业。重点围绕茶产业建链、强链、延链、补链,加快徽茶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推进传统茶企技术改造升级,建成清洁化、自动化、连续化、智能化生产线30条以上;鼓励出口茶企开辟新时代万里茶道,积极拓展新兴茶叶出口市场;支持茶叶深加工企业加大茶衍生品研发生产,推进夏秋茶资源综合利用;加快茶旅融合,打造精品茶旅线路5条,到2025年全县茶叶一产产值18亿元,综合产值100亿元,亩均产值超6500元。做优中药产业,依托北岸金竹岭黄山贡菊、金川山茱萸和上丰乡绿萼梅原产地核心区优势,以桂林镇、溪头镇、上丰乡、金川乡等区域为重点,发展区域特色中药材产业,创建“十大皖药”示范基地2个,到2025年全县中药材一产产值达7.9亿元,综合产值19亿元。做强特色养殖产业,做大做强“徽州火腿”等畜禽产品精深加工业,力求在山泉水石斑鱼养殖、臭鳜鱼产业、皖南花猪产业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到2025年特色养殖业一产产值达15亿元,综合产值43亿元。做精林特产业,打响“问政山笋”品牌,培育更多林业产品品牌,培强长陔、石门、狮石等乡镇竹林基地,推广“四统四禁一探索”管理模式推动山核桃产业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发展皖南中蜂、油茶、香榧等小众产品。到2025年全县林特产业一产产值达到6亿元,综合产值8亿元。家庭农场总数在630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定在680个左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20个。
支持实施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行动。围绕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以减污降碳为重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推广农艺节水保墒、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等技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7。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主要农作物技术覆盖率90%以上,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3%以上。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域推进茶(菊)园绿色防控,打好全域茶叶无农残攻坚战。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65%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3%。实施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8.5%和95%。对标欧盟、肥药双控,实施化肥农药严格管控五年行动,建立健全农药集中配送、农资“智慧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网格化质量管控、农残监测“五大体系”,打造农药集中配送2.0版,农药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回收率分别达95%和85%。深入开展茶菊加工燃煤替代工程。提高农业生物安全、兽药安全使用和土壤污染治理水平,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9%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以上。
支持实施数字赋农行动。以国家级“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直播带货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以王村镇横关村为典型带动发展一批电子商务示范村,推广应用深渡镇定潭村、富堨镇徐村村数字农业建设示范点,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到2025年全县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力争达到15亿元。深入推进与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作,实施新时代“新安山居图”数字赋能产业振兴项目。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益农信息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构建乡村数字治理新体系。
加快推进先进农机具推广应用行动。坚持以增产增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机化技术为导向,以特色产业项目关键环节农机装备应用为重点,根据不同区域优势作物、经济条件、生产规模、机械化水平,全程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与装备。一是推进粮油作物全程机械化。围绕补齐歙县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低的短板弱项,重点推广中型耕整地机械、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无人机飞防、油菜机械化栽培;水稻、油菜的联合收割等适用装备,优化水稻育秧中心、粮食烘干加工中心、秸秆回收仓储中心以及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规划布局。到2025年建设1个集育秧、机插秧、联合收割、秸秆回收、粮油作物收储烘干、加工于一体的高标准示范基地。二是推进畜牧水产养殖业机械化。重点推广通风控温、空气过滤、环境感知、红外测温、高效增氧设、水质净化消毒等设备应用,集成应用精准上料、畜禽体征精准监测、畜禽粪污处理、疫病病原检测等技术,推进新建、改扩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数字化改造。到2025年,力争在饲喂、环境控制、粪污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重点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三是推进茶菊产业机械化。根据山区茶、菊园的特点,围绕茶菊园的耕作、肥培管理、植保、修剪、采摘、运输、连续清洁化加工等农艺,重点推广微耕机、除草机、修剪机、采茶机、植保无人机,遥控式单轨运输机、空气能烘干机、茶叶加工清洁化连续化成套设备、冷藏保鲜、数字化茶园等适用设备,加大对茶叶加工清洁化厂房、清洁化连续化加工设备以及菊花烘干加工设备的提升改造,建设一批茶叶、菊花机械化、清洁化、连续化加工示范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应用现代加工技术,开展茶叶精深加工,提高茶资源综合利用率与亩均效益。到2025年,茶叶及菊花生产、加工基本实现机械化,其中茶园修剪机械化率达90%以上,名优茶清洁化连续化生产线加工技术基本普及,茶园管理机械化、数字化加快推进。四是推进设施种植业机械化。以蔬菜、葡萄、大棚枇杷、食用菌等产业为重点,加快设施大棚的建设和改造,配套喷滴灌、水肥一体化、通风、遮阳、降温保温等设施,加快气体和温湿度监测、视频监控、设备智能调控等数字化应用,推广耕整地、起垄覆膜、基肥撒施、育苗移栽以及环控、采摘、运输、冷藏保鲜等农机装备。五是推进果园机械化。以三潭枇杷、三口柑橘、山核桃、香榧、油茶为重点,围绕植保、节水灌溉、采摘、运输、深加工等薄弱环节,推广植保无人机、山核桃采打机、轨道运输机、喷滴灌、深加工及果品加工冷藏保鲜设备,较大程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农机研制补短板行动。结合我县农机化发展实际需求,分区域、分产业、分作物、分环节梳理编制先进、适用、好用的农机具研制清单。鼓励和引导县域内农机装备制造企业、科研院所等加大研发创新力度,积极参与到农机强弱项、补短板中来,不断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紧密围绕名优茶采摘分选、茶叶农残快检、菊花秸秆处理等产业发展关键性技术,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广招贤才,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批小型、轻便、多功能农机装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快“机器换人”进程。重点支持畜牧、水产养殖在洗消饲喂、疫病防控、畜禽粪污处理和养殖尾水净化等关键环节的农机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
着力开展宜机化改造行动。深化“田长制”改革,建立县、乡、村田长制责任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在县域合理布局农业生产用地,强化土地经营者对土地的投入和管理责任,提高土地产出率。结合传统土地整治的重点,侧重连片示范,率先在农田、茶园等主要农产品优势区开展宜机化改造,加大对山区机耕路、田间道路和排水渠道等建设力度,推动土地集中平整和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行“一户一块田”改革,推进小田变大田、弯变直、坡改梯,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2年新建0.7万亩,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2.09万亩,从2023年起实施基本农田改造提升,计划到2025年改造提升1.6万亩。
深入推进农机农艺融合行动。一是建立完善农机农艺融合机制,以提高机械作业适应性为重点,积极改进品种选育、种植方式、生产工艺,推动农机装备与良种、良制、良法有机结合,二是提高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规模化水平、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机农艺技术集成,制定和完善区域农机化技术路线、模式和作业规范,形成适应当地生产的农艺农机融合技术和标准体系;三是加强农艺农机融合成功模式的引进示范,积极推广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促进薄弱环节农机农艺融合水平突破和发展;四是大力开展农机农艺知识和技术培训,农机、科教、农技等部门要相互配合,结合重点农时,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活动,向农户传授先进适用的农机农艺技术。
建立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行动。加强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把农机合作社、村级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服务的主要依靠对象,采取政策倾斜、项目优先、指导帮扶等措施,使之成为新机具新技术集成的试验田、全程机械化新模式的展示场、新农民新机手的训练营。依托区域发展实施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布局一批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培育壮大一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村级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推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现代化农机社会化服务高效模式,实现托管服务、农机社会化服务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延伸。因地制宜探索推广农机装备“自愿联合、机具共享”等模式,鼓励工商资本、村集体经济等多元主体参与经营,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向区域化、专业化、“一站式”服务方向发展。
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行动。面向长三角市场需求,规划建设改造一批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集配中心、产地市场,配备预冷加工、冷藏保鲜等冷链设施,形成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圈。以茶叶、菊花、水果、蔬菜、畜禽水产等主产区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新增冷藏保鲜设施50个,库容1万立方米。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确保脱贫人口的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实施春风就业行动,推进工资性收入倍增。实施新农人培育计划,加强致富能人、产业技人、传承匠人等“新农人”培育力度。实施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大力开展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引导更多年轻人返乡入乡创业,引导有就业劳动力、有就业意愿的家庭劳动力至少有1人就业,收入2万元以上,带动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万元。围绕党建引领信用村全产业链发展、乡村运营机制创新强村公司承接小型项目建设,加强农村“双招双引”,开展村企“手拉手”工程,深化村企合作,推动企业发展、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性就业保障作用,坚持“按需设岗、科学开发、岗需互选、人岗匹配”原则,合理安置脱贫人口等农村困难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做大做强县经济开发区、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强镇,加快徽茶产业集群建设,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徽菜产业和徽州古建产业,加大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县农民工资性收入力争翻一番,由2020年的5462元增加到2025年的11092元左右,年均增长17%。
实施改革富民行动,推进财产性收入扩量。创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路径,推广万二村直播拍卖闲置农房经营使用权方式,结合村落景区运营打造“新安山居”品牌,变闲置资源为有效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创新乡村运营机制,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乡村运营公司,推行村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现村村提升、收入倍增,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个数达到55个,占比达到30%,经营性收入超过7280万元。实施“三变”改革提升工程,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资源、资产、资金入股,以股份合作形式开展“三变”改革的村达到95%以上。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引导农户个人财产权进场交易。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开展撂荒田整治,推广“大托管”“股份合作”等模式,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充分发挥金融村官工作职能,逐一上门指导农户科学合理理财,增加理财收入。全县农民财产性收入力争翻一番,由2020年的221元增加到2025年的466元以上,年均增长18%。
实施三产融合行动,壮大农民经营性收入。依托全县茶叶、贡菊、生态果品、生态养殖、花卉油茶等资源优势,深耕“农业+旅游”模式,建设“长三角”地区农旅融合示范区,做美农旅乡愁产业。以现代农业产业园、蓝田田园综合体为龙头,休闲农庄(休闲家庭农场)、休闲观光农业基地、精致农业旅游村为核心载体,安徽省“十百千”和“双微”(微改造、微创意)提升行动为抓手,打造具有独特IP的特色村庄,推动向美丽经济转型,展现新时代“新安山居图”美丽画卷。发掘县域生态涵养产品,培育乡村文化产品,打造乡村休闲体验产品,推进“6+28”工程提升乡村旅游水平,结合“品味歙县自在乡村”活动开发精品旅游路线,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全县农民经营性收入由2020年的6845元提升到2025年的10605元以上,年均增长9%。
实施强农惠农行动,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农村困难残疾人补贴、城乡居民养老金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8+1”综合救助标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四带一自”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农村脱贫户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以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为重点,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和外派劳务服务,推进外出务工人员稳定就业。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公益林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等惠农补贴,健全完善农业支持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扩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范围,逐步提高保额标准,扩展保险覆盖面,降低投保门槛。全县农民转移性收入由2020年的5601元提升到2025年的8490元以上,年均增长9%。
第五章 稳步高质量推进“六业千亿”工作 夯实农村地区发展根基
按照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经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的发展路径,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按照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要求,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严格管护粮食生产功能区,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优化布局徽茶、中药、养殖、林特、农旅乡愁、数字乡村等六大产业,加快建成种养、加工、流通、旅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到2025年,全县乡村产业全产业链综合产值突破300亿元,其中“六业”全产业链综合产值268亿元以上。
——徽(歙)茶产业:实现茶叶一产产值18亿元,综合产值100亿元。
——中药产业:药材种植面积发展到9万亩,全产业链产值达到25亿元。
——养殖产业:特色养殖业一产产值达16亿元,综合产值52亿元。
——林特产业:全县林特产业综合产值32亿元。
——农旅休闲产业:乡村农旅产业综合产值66亿元。
——数字乡村产业:数字乡村产业综合产值13亿元。
坚持以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为抓手,着力推进徽茶、中药、养殖、林特、农旅乡愁、数字乡村等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
做强徽(歙)茶产业。围绕“中国茶叶百强县”,突出茶叶“一县一业”全产业链发展,高质量建设歙茶产业集群,不断升级优化歙茶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点发展黄山毛峰、歙县滴水香、歙县大方茶、黄山白茶、歙县珠兰花茶等特色产品。实施茶园全域绿色防控和茶园“六统一”建设,提升茶叶品质。推进茶产业精深加工,拓展茶产业附加值,推动茶产业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道路。强化“歙茶”“歙彩缤纷”茶叶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抓好济南、广州等茶叶展会活动,最广度、最深度宣传“歙茶”“歙彩缤纷”,形成茶企、茶农、茶商共闯市场新格局。大力研发夏秋茶新产品,抓好中低档绿(眉)茶外销市场拓展。鼓励茶叶出口企业稳固既有市场的基础上,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寻求合作,不断提升歙茶在国际上的行业地位。全县茶园面积稳定在28万亩左右,茶园亩产值6500元以上,省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6家。推行“旅游+茶业”“生态+茶业”,深度融合茶文化旅游资源,不断发展和丰富茶产业新兴业态。
做优中药产业。挖掘“新安医学”精髓,促进康养文化弘扬光大,黄山贡菊、绿萼梅、山茱萸等道地药材品牌,建成皖南绿色生态药源基地,力争“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达到2个以上。深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开展道地和珍稀濒危药材品种选育、种苗繁育和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着力打造黄山贡菊道地药材产业带,将北岸建设成为菊花强镇。依托优越的生态环境、自然人文景观,推进中药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中医药养老康复与养生旅游基地。力争培育中药材市级龙头企业5家以上,组建中药材产业联合体2家。
做特养殖产业。坚持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规模化、数字化、基地化“六化引领”,推行养殖业“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新模式,立足于生猪稳产保供,力争生猪年出栏量30万头以上。重点发展皖南花猪、皖南中蜂等地方优势产业,支持“皖南花猪”原种保种扩繁。做大做强“徽州火腿”“徽州土鸡”等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实施臭鳜鱼产业补链行动,支持建设鳜鱼养殖基地,依托现有臭鳜鱼加工企业,建设高成长性臭鳜鱼全产业链,打造臭鳜鱼加工产业集聚区,实现徽州臭鳜鱼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蛋鸡数字化养殖、鳜鱼陆基圈养桶循环水养殖等新养殖模式发展,鼓励大力发展林下养殖。
做精林特产业。围绕新安江百里大画廊,发展一批三潭枇杷、三口柑桔、徽州雪梨、黄山猕猴桃、富岱杨梅等最美果园。优化三潭枇杷、三口柑桔、宋村葡萄、上丰雪梨、富岱杨梅、石河水蜜桃等区域水果产业发展格局。支持“富岱杨梅”“上丰雪梨”等优质水果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做大做强山核桃、黄山香榧等区域特色产品,建设一批油茶、山核桃、香菇、木耳、山蕨等标准化“小产区”。打好“中国特色竹乡”品牌,做响问政贡笋,支持竹笋加工业及竹制品加工业发展,提高笋、竹产品附加值。依托卖花渔村的“中国美丽乡村”头衔,发展徽派盆景,年实现盆景销售量5万钵(株)。发展林药、林菌、林茶、林菜、林果等林下经济,打造一批高效林下经济示范点。依托竹园、果园和森林古道,开发山里人家民俗风情游、山林文化游、农事风俗体验游等特色产品,大力发展休闲养生、农事体验等项目,实现旅游林特融合发展。
做美农旅乡愁。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创建工作。以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为契机,以打造长三角乡村休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为目标,贯彻落实“旅游+”战略,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打造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游农家园”为主题的现代乡村休闲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带和产业群;围绕乡村旅游布局,规范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业态,重点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园区、乡村民宿、农耕农事体验、休闲渔家、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等。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积极打造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打造精品茶旅线路5条以上。以皖浙1号线、徽州天路、大野自驾游风景道和徽杭古官道为轴线,建设以休闲观光、生态康养等为一体的生态农业示范带,打造一批以徽州古村落为主的摄影写生、文化传承、民宿体验基地,建成完整农旅融合发展产业链条。
做活数字乡村。抓住“新基建”机遇,以“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为契机,加大农村互联网、5G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业大数据创新应用,基本实现农业物联网推广示范覆盖、农村电商行政村全覆盖、线上网销农产品品类全覆盖。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农村电商示范镇,搭建农产品直供直销平台,建立田间到餐桌的智慧营销网络,支持快递企业进村,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依托市级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服务平台和“皖事通”“益农社”“乡村淘”等大数据平台赋智农业。加快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全面推进茶叶、菊花、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特色产业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升级,大力运用手机“新农具”、数据“新农资”、直播“新农活”、网红“新农人”的网络经营新模式,引导特色村镇建云上云,促进优势农产品生产、销售、采购全过程上云。推进新时代“新安山居”数字产业发展项目,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助推优质农产品“上行”,把“徽字号”“歙字牌”特色“山珍鲜货”由乡村“田园”传递到城市“餐桌”。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宅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库,以卖花渔村、问政村为切入点,打造具有独特IP的特色村庄,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
支持加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和完善产业发展所需的水利、电力、公路等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一体开发。加大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力度。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农村优势特色产业精准对接,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搭建和完善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农村开展农业生产信息化等方面技术研究。
支持强化技术支撑。“科技强农”行动向农村倾斜,支持农村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加强产业风险防范,支持将区域性优势特色产业与科技创新结合。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科普和管理人才,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采取农民夜校、田间学校等适合小农户的培训方式,开展种植技术培训。在农村设立产业技术专家组,探索试行农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新机制。
支持做好产品营销。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品牌与市场营销体系,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应用,推进产品标准化生产。围绕“稳产量、提品质、增效益”,发展优质专用粮食,推行“按图索粮”和订单化生产。大力发展设施蔬菜,稳步推进食用菌发展。推进畜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进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知名农产品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符合条件的争取纳入中国农业品牌目录。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支持参加合肥、上海农交会、茶产业博览会、苗交会等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大力实施消费帮扶。
优化到户产业帮扶政策。根据产业发展和农业生产经营特点,优化到户产业帮扶政策,保持政策延续性。发挥和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的作用,政策转向过程中充分考虑对脱贫村、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收入的影响,促进他们持续稳定分享产业发展利益。
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实施家庭农场培育高质量发展整县试点,大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培育壮大种植养殖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紧密挂钩。推动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与农业生产组织现代化进程,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鼓励支持农村地区通过发展生产托管、政府购买社会化或公益性服务等方式,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机作业、农资供应、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引导各类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企业+基 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农户”等组织模式,深化“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让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 象通过发展生产、就业参与、土地流转、入股或托管等方式进入全产业链条,通过市场机制获得产业发展红利。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签订生产订单和吸纳直接就业,共同开发特色产业。对带动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稳定增收的龙头企业继续给予认定与扶持,在项目安排、示范评定、融资贷款、保险保费、用地用电等方面倾斜支持。
聚焦特色产业招商引资。运用好中国 (安徽) 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天下徽商”圆桌会等重量级展会,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促进乡村富民产业加快发展。指导农村地区厘清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招商引资、补链强链,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农村地区立足资源优势,依托产业园、创业园、科技园等平台,有效利用衔接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围绕农业农村需求招才引智。坚持用市场的逻辑谋事、用资本的力量干事,推动落实各级已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着力发挥有关高校科技研究、人才培育、资政建言等作用和金融机构支撑保障等作用。按照本地发展需求,积极引进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创业人才、专业人才等,加快培育壮大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一懂两爱”乡村振兴人才。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双招双引”工作机制,充实招引工作力量,专办推进“双招双引”工作。建立“亲”“清”政商关系,深入实施“一改两为五做到”,更加主动服务企业,建立健全顶格倾听、顶格协调、顶格推进服务企业制度,加快构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协同”产业生态,为农村提供持续发展动能。
第六章 促进农村劳动力和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实现持续稳定就业增收
坚持市场就业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强化就地就近就业,提升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就业增收。
稳定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规模。“十四五”期间,保持脱贫劳动力 (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在1.9万人以上。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供便利出行服务。对面向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才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按规定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对吸纳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帮扶基地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
保障就业稳定。指导企业与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等政策,引导支持优先留用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对失业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优先提供转岗服务,帮助尽快在当地实现再就业。
加强劳务协作。完善省际、市际、县际劳务协作机制,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保持跨省、跨市、跨县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定。充分发挥对口帮扶机制作用,输出地要形成本地区就业需求清单,做好有组织输出工作,在外出较集中地区设立劳务工作站。输入地要形成本地区岗位供给清单,吸纳更多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来当地就业。对吸纳对口帮扶地区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成效明显的企业,可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加强省内劳务协作,开展好“春风行动”“创业江淮”等专项行动,强化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落地落实。
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建设一批卫星城镇,发展一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高就业承载力。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发展壮大优质专用粮食、油料、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茶叶、中药材等乡村特色产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就业岗位。
扶持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实施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整合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
支持推广以工代赈拓展就业。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利用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吸纳更多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与其中,并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继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就业载体作用,拓展丰富载体功能,打造集工作车间、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公共活动场所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就业载体优惠政策。
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大就业。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统筹用好乡村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条件。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
优化提升就业服务。建立乡村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提供集信息、招聘、录用、培训与一体的“一站式”城乡就业服务。保障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对脱贫劳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实施分类动态监测。对就业转失业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支持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更好就业创业。
精准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实施专项技能提升工程,加大对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助。支持建设一批培训基地。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定期举行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营造技能成才、技能圆梦的社会氛围。发挥就业帮扶基地、企业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为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供更多就业和培训机会。加强实用人才培育和帮扶致富带头人培训,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中挖掘培育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和产业致富带头人。
培育劳务品牌。结合本地资源禀赋、文化特色、产业基础等优势,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好用工信息,全面梳理县域优势产业息平台对接和推介作用,培育、创建、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有影响力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
聚焦规模较大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在产业、就业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力度,完善政策体系,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促进搬迁群众增收。持续强化就业帮扶,以安置点为单元,加强与周边企业对接,拓宽就近就业渠道。积极创新培训方式、优化培训内容,规范开展常态化实用技能培训,增强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确保有劳动能力家庭实现1人以上稳定就业。弱劳动力家庭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无劳动能力家庭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范围。发展培育后续产业,以县为单位制定后续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和实施路径、配套支持政策等。鼓励搬迁群众联办创办合作社,自主扩大种养生产规模。发展乡村旅游、特色手工、农村电商等新业态,争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切实保障搬迁户权益,保障其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村集体资产性收益、生态补偿和农业补贴等权益。积极扶持迁出区产业发展,鼓励农户土地流转获取租赁收益。
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迁入地配套设施,结合迁入地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建设行动,将安置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与产业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体规划、统筹推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扩容升级,确保搬迁群众与当地群众平等共享公共服务资源。支持探索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保障易地搬迁人口新增住房需求。探索建立健全安置区配套设施管护机制。
提升安置区治理水平。加强党建引领,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安置区社区组织体系。探索“基层党建+社区管理+群众自治”等治理模式,注重从搬迁群众中发展党员,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加强社区服务,因地制宜配齐社区管理人员,稳定人员办公经费渠道。提供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保等“一站式”服务。提升治理能力,完善安置区“两务”公开制度和网格化管理机制。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教育引导搬迁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在安置区推广清单制、积分制和数字化等成功经验,稳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促进社会融入,开展传统美德教育、举办文明家庭评比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节庆活动,促进人际交往、情感交融。建立关爱机制,做好心理疏导,促进社会融入。
进一步优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加强项目谋划建设,强化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保持各级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需要和财力状况,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兼顾脱贫村和一般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严格资金监管,持续强化衔接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严格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细化量化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通过定量指标准确反映项目主要内容、质量要求、补助标准、完成时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健全公告公示制度,衔接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安排结果等情况一律公开。严格资金拨付,规范列支衔接资金,不得为了抬高支出进度“以拨代支”,严禁衔接资金建设项目以任何形式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
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谋划,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当年第四季度完成下年度项目申报、评审和入库,避免出现“钱等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论证把关作用,规范完善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自库选择。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加大“双招双引”力度,鼓励以衔接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鼓励各地谋划一批龙头带动、镇村联建、三产融合、促进增收的优质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级使用的资金匹配到具体项目。抓好项目实施工作跟踪督促和质量监督,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节点任务,推动项目按计划如期实施,完成后及时做好项目验收报账工作。
规范管理扶贫项目资产。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对扶贫项目资产按经营性 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对经营性资产,要完善运营管护方案,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合理划分各方责任,做好风险防控。对公益性资产,要完善后续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各地可根据实际,探索实行集中统一管护。可通过引导受益群众参与管护、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公益性岗位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管护。对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村级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扶,使到户扶贫项目资产更好地发挥效益。
加强巩固衔接项目资产管理。对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形成的项目资产,参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要求、纳入现有资产管理制度框架进行管理。
强化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 的纪律监督、审计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每年对上一年度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对贪占挪用、侵占套取、非法占用、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及收益等各类行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鼓励各地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建立扶贫项目资产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应对机制,避免扶贫项目资产闲置流失。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股份合作、合作经营等运营模式。开展双招双引,通过“合营、合伙、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探索全链条运营模式,强化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盘活用好扶贫项目资产,促进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速实现乡村资源向资金、资产、资本转化,打造乡村振兴新典范,建立县级“两山银行”、乡镇振兴公司、村级强村公司三级乡村运营主体,积极建立村庄开发管控、资源确权登记、资源评估交易、产权有偿退出、公司内部治理、立项目承建实施等“六大机制”,形成一批经营规范、效益良好、利益共享的乡村运营主体,建设一批产业好、集体强、百姓富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对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并主动进行公开,体现精准和差异化扶持,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要及时公开。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主要通过开发公益岗位用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受益,鼓励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结合实际探索有条件受益。提取的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分配。按照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相衔接要求,确权到村集体的项目资产收益,要优先带动支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
发挥定点帮扶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五大帮扶”,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建立健全长效帮扶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持。
健全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明确县领导联系和县直单位定点帮扶乡村振兴有关村的通知》精神,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县领导和县直及驻歙单位联系帮扶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
加强调度指导。把联系服务基层作为加强自身政治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统筹协调、推进部署、强化落实。县党政领导所在的单位要加强与帮扶村沟通对接,协调牵头帮扶单位和所在乡镇落实县级领导相关工作要求。
强化任务落实。县领导全年调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4次以上,每年到联系帮扶村专题调研2 次以上,结对帮扶户不少于2户。牵头帮扶单位要主动做好领导联系帮扶活动的服务工作,整合团组帮扶力量,针对领导明确的帮扶事项,做好任务分解,抓好跟踪落实。责任 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各项帮扶任务。
理清帮扶事项。县直及驻歙单位继续落实“帮村帮户”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年度帮扶计划,明确帮扶事项,压实帮扶责任。牵头责任单位要牵头抓总,每季度召开1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帮扶工作,与成员单位和帮扶村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计划、帮扶事项、实施路径、实效评估等,积极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明确帮扶职责。县直及驻歙帮扶单位全面支持定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助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措施。继续组织党员干部担任帮扶联系人,按要求开展走访帮扶,通过电话、微信、网络或支部活动等方式与脱贫户、监测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保持常态化联系,力所能及地提供帮助和解决困难。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积极购买或帮销定点帮扶地区的农副产品,推动乡村双基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压实帮扶责任。县直定点帮扶单位每年要研究推进定点帮扶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推动工作。每年至少到定点帮扶村调研指导4次以上,听取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意见和建议,推动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困难问题。帮扶单位要根据帮扶村工作和单位实际,合理确定帮扶联系对象数量,原则上每个帮扶单位都要有结对帮扶对象。要密切关注帮扶对象的家庭生活、身体健康、人居环境等状况,积极协调解决其实际困难,有效化解返贫风险,提升定点帮扶工作精准性、有效性。
压实职责任务。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团结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以深化拓展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为抓手,认真履行“宣传教育群众、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职责任务,突出抓好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产业发展项目、促进乡村有效治理、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落实。
严格履职尽责。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派驻村的特色禀赋和困难问题,帮助制定完善村发展规划,切实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低收入人群帮扶、推动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吸引各类人才回村发展创业。帮助所在村选定产业发展方向,抓好重点项目实施,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动村民致富增收。加强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生活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困难人群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
加强管理培训。选派帮扶单位要加强跟踪管理,定期走访慰问驻村干部,落实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生活补助等各项保障政策,切实解决驻村干部后顾之忧;对选派干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在村工作的要及时申请调整。各选派管理单位要督促驻村工作队严格落实选派干部驻村管理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坚持吃住在村、工作日在岗;严格督查暗访,对驻村干部在岗履职情况定期开展督查;落实召回制度,对存在年度考核不称职、工作履职不力等情形的驻村干部,提出召回建议;强化培训赋能,确保每名驻村干部每年参加县级以上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周;强化关心关爱,落实驻村安全、谈心谈话等制度,对驻村期间表现优秀、群众认可的,优先提拔使用、优先评聘职称、优先晋升职级。
引导多重主体参与。工商联、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发挥组织动员优势,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影响力,倡导志愿服务精神,鼓励引导有关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社会帮扶。支持企业特别是涉农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发挥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多途径推动企业资源优势同乡村发展需求有效对接。引导支持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将资源向农村地区聚集,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三产融合发展,统筹支持具有传统特色和地域特色的手工业,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促进帮扶资源与帮扶需求精准对接。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全民公益理念,鼓励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开展爱心捐赠、志愿服务。
开展多类别帮扶活动。实施“万企兴万村”、“百社进百村”、“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动员鼓励广大民营企业、社会组织,通过投资兴业、招工就业、慈善捐赠等形式,促进农村帮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带动群众就业增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发展,支持有意愿、有能力、有资源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在社会组织中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实施“两强一增”行动、乡村产业发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挖掘社会组织潜力,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的特色品牌,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各类帮扶平台作用,加强对企业、社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活动的信息发布、业务指导、规范管理和典型宣传。建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项目库,推动帮扶工作靶向化、精准化、智能化发展。探索制定社会帮扶贡献度星级评价制度,对积极参与社会帮扶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参与社会帮扶金额、频次、时长和成效等进行星级评价。建立奖励激励体系,促进形成全社会踊跃参与社会帮扶工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加强消费帮扶。持续促进农村产品和服务消费,推动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消费帮扶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强化定向采购帮扶,持续开展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帮扶重点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政府采购”“定向采购”“十二个一”等消费帮扶活动。加大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力度,持续扩大农副产品直采规模。补齐电商服务短板,提升电商销售农产品规模水平。强化农产品价格和滞销监测预警。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到农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开展农业特色产业保险,防范农产品滞销风险。
第九章 实施“五微”行动扎实推进乡村建设着力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乡村建设坚持为农民而建,以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城乡融合发展为路径,以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为重点,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完善县域规划总体布局。加快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坚守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城乡建设边缘3条红线,遵循乡村发展变化规律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通盘考虑城乡融合发展对城乡土地利用、特色产业、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的需求。推进县乡村有机衔接,功能互补的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严格保护乡村生态空间,科学划定乡村生产空间。
加快推进乡村规划编制。根据乡村人口变化、区位 条件和发展优势,逐一确定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村庄。充分尊重全体村民意愿,发挥专家智慧,加快完成“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
依法有序落实乡村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各项建设,坚持量力而行,不搞超越发展阶段的高负债建设,不搞运动式大拆大建。严肃禁止各类违规乱建和随意搞大社区行为,坚决防止违反民意的合村并居。
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各类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护制度。
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建设。以“深通、联网、提档”为重点,有序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及联网路,推动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推进渡改桥等便民设施建设,解决乡村道路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化道路管理、养护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改善脱贫人口的生产生活出行条件。整合商务、农业、供销、邮政等既有农村物流资源和交通企业站场、交管站、公路养护站等交通基础设施,拓展物流功能,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动农村运输服务提质升级。
强化乡村水利设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水源控制工程体系,发挥好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加快水库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修复,防范水库垮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加强农田灌溉体系建设,推广农田节水灌溉工程和技术,逐步推进灌溉渠系的系统化、管道化、精准化,建成一批小型农田水利示范区。
加快建设“皖粮”高标准农田。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建后管护等建设力度。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开展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加强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完善农村能源供给网络,推进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改造提升,推动供气设施向乡村延伸。接续推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加快推进燃料清洁化工程,优化能源供给结构。
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进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持续开展乡村试点,推进农业产业互联网。深化乡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图片覆盖,进一步提升信息网络水平。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加快数字农业建设,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
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继续完善脱贫村综合服务站点,补齐非脱贫村的站点短板,全面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拓展。加强村卫生室、文化娱乐中心、休闲健身场所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加快推进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因地制宜建设乡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村级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继续开展农村 “三大革命”“三大行动”。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重点推动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新改建户厕优先入室、确保进院,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加快建设景区旅游厕所,逐步提高农村地区卫生厕所的普及水平。科学选择改造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在水厕改造中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动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厕所革命信息化管理监督平台,强化改厕全过程质量管控,建立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
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基本消除面积较大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选择符合乡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村庄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乡村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全面提升乡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符合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有效路径,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地区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通过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参与建设和管护。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地区依法探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
提升农村教育服务水平。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积极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支持保障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水平。持续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推广义务教育教师县聘校用定期轮岗机制。
提升健康服务能力。调整优化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和医疗保障政策,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性病签约服务,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优化乡镇、行政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卫生院、卫生室设置,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探索推广乡村医务人员县聘乡用下沉到村机制。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各类培训项目优先满足农村需求。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健全农村公共卫生安全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城乡社会保险体系,积极促进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使更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享受政策保障,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切实保障工伤农民工返乡后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制度的衔接,抵御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推进“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持续提升特色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协调各地的低保标准与防返贫监测收入标准。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大力发展乡村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强化乡村养老、托育、助残等社会服务供给,推动机构、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完善对特困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保障和服务。探索建立多样化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完善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服务体系。
实施“微改造”提升,让乡村留底蕴见提升。出台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等政策,全域推进绿化美化、古建保护、农房改造、资源盘活等“微改造”项目,改造提升中心村、自然村。把传统村落作为“微改造”重点,实施古村落生态修复、古建筑单体保护等项目,抢救性保护濒危古建筑。对村庄“金边银角地”、房前屋后闲置地等零星地块,以小菜园、小茶园、小花园、小游园、小药园等模式改造,积极培育美丽庭院、一米菜园、儿童乐园。
实施“微景区”培育,让乡村有颜值增价值。结合景区村庄创建,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创意指导、用地保障等优惠政策,积极培育打造微景区。结合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线三边”整治等行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等部位为重点,实施积存垃圾清理、乱搭乱建规整等环境提升任务,完成村庄绿化。加快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增设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打造皖浙1号等旅游风景道和全国美丽乡村路。
实施“微创意”运营,让乡村有活力蓄财力。在县级依托县国投公司组建运营“两山银行”。在乡镇通过注入财政资金、 国有资产折价、联合各村资本、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组建运营乡镇振兴公司。在村级整合集体自有经营性资产及自有资金,或引入社会资金入股,自主或合作成立强村公司。运营主体建立村庄开发管控、资源评估交易、项目承建实施等6大运营机制,对乡村资源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和清单管理,精准导入特色种养、资产盘活等11类产业项目,打造香榧等特色基地,盘活利用农房。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引导乡村资源进场交易。结合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运营主体,开发民宿贷等金融产品。
实施“微循环”发展,让乡村生态化可持续。以“村级清扫、乡镇收集、县级运转、市级处理”模式统一收集全域乡村生活垃圾,依托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发电进行100%无害化处理。利用建筑垃圾处理调配厂,将农村建筑垃圾转化为生产路基垫层材料、再生骨料。引进培育商品有机肥企业、畜禽粪污异地集中处理中心、沼气企业等主体,通过沼气生产发电、有机肥生产等进行资源化利用。依托全域农药集中配送网络,通过农户收集、基层网点回收、配送主体转运、资质企业处置,构建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
实施“微奉献”治理,让乡村更民主更和美。探索“户主会”“一献四捐”等制度,围绕美丽乡村“建什么、怎么建”征求群众意见,引导村民参与村庄规划、征地拆迁、项目推进等全过程参与和献计献策。建设“德耀黄山”品牌,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和党群议事会作用,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等创评,引导村民参与邻里守望、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移风易俗等文明志愿活动。引导先进模范、老党员、老教师、心理咨询师等群众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培育平安和谐促进会、“逢四说事”制度等自治品牌,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乡村基层。
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突出组织引领、社会服务和民主参与,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大力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履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发挥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集体经济组织要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等方面的作用。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要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推动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等乡村治理方式、扩大积分制覆盖范围,拓展积分应用领域,激发农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提高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健全村民议事协商制度,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村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推介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坚持抓乡促村,落实县乡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增强群众工作本领。选优配强乡镇、村领导班子。对脱贫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择一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从源头上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提升基层组织治理能力、服务能力和自主性。整合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工作事项,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集成统一平台、综合指挥体系,发挥促进乡村治理作用。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打击整治非法宗教活动,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和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渗透基层政权。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和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深化农村社区警务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深做实“作退一步想”工作法和“乡贤+”工程,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推进综治中心实战化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防止发生“民转刑”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农村交通、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等各类安全隐患。
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确保乡村和谐稳定。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真心实意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普法力度,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引导广大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力体系,提供高效法律服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提高脱贫群众和低入人口获取数字文化资源的便利化水平。鼓励文艺组织深入农村开展惠民演出活动,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常态化、长效化。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和广播电视无线数字覆盖等的支持力度,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挖掘乡土文化培育本土人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支持力度。鼓励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举办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开展“送戏进万村”等活动,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乡村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安徽庆祝活动。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民居、农村文物、地名文化遗产和古树名木保护。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持续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有效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推广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加强农村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敬老孝亲、健康卫生、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化农村殡葬改革,祛除陈规陋习,加快普及科学知识,反对迷信活动。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保持过渡期内主要保障措施总体稳定,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考核评估,做好规划实施,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健全县乡村抓落实的工作领导体制,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县级党委和政府重点做好县域内资金使用、项目落地、人力调配、推进实施、跟踪问效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承担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直接责任,强化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具体落实责任,共同做好发动群众、资金使用、项目监管、村庄规划落实,政策落地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聚焦乡村振兴中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管理、审核核验收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漠视群众利益和侵占损害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治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组织保障、工作力量、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建立统一高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健全完善 “五大振兴”专项小组分工落实机制。推动形成农办牵头实施,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实施,乡村振兴局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工作优先安排、政策优先落实、资金优先保障,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
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思路,分类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支持政策统筹衔接。
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聚焦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对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革命老区村予以倾斜支持。统筹兼顾脱贫村和一般村、脱贫人口和其他农村人口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超过50%。对支持脱贫村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落实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鼓励各类银行金融机构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帮助发展生产、自主创业。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更多支持乡村振兴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投放力度。加大对脱贫村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为脱贫村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持续推动脱贫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赠品扩面,有效防范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2023年实现全覆盖。探索农产品期货期权和农业保险联动。
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保持人才智力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村对高质量教师的补充需求。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其回乡干事创业。
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过渡期内,从全县处置存量土地相应核定的新增建设计划指标中,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和项目。用活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交易政策。稳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支持各地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促进节约用地。
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宣传力度,开展常态化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提高新闻报道、典型经验挖掘及信息简报等工作质量,及时宣传报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加强涉贫涉农领域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壮大主流声音,弘扬正能量。加强对乡村振兴部门干部培训,加强村“两委”换届后班子建设和教育培训。分类开展乡村技能人才培训,实施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计划。
过渡期,每年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成效考核评价,持续压紧压实各乡镇、各部门责任,保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效巩固拓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本规划由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机制,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加强本规划与各行业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实际,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全面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任务、重点项目、政策措施、帮扶机制等,确保规划目标全面实现。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规划组织实施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信息化监测评估结果作为乡镇党委和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