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88x/202305-00007 信息分类: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5-05
发布机构: 歙县岔口镇 发布日期: 2023-05-05
生效日期: 2023-05-0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向野生蘑菇说不
内容概述: 【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情况】致广大城乡群众的一封信向野生蘑菇说不 性: 有效

【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情况】致广大城乡群众的一封信向野生蘑菇说不

作者:歙县岔口镇 发布时间:2023-05-05 17:04 信息来源:歙县岔口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广大城乡群众,夏秋季是野生蘑菇的生长旺季,也是误食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为防范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歙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再次提醒广大城乡群众:为了您的生命安全,不采、不买、不卖、不食野生蘑菇。

一、野生毒蘑菇具有很强的毒性,食用后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由于野生蘑菇的种类繁杂,有毒与无毒蘑菇从外观上极易混淆,只凭人类肉眼、个人经验及“民间偏方”分辨毒蘑菇,没有科学依据。毒蘑菇中毒最快10分钟发病,最慢潜伏几十个小时。中毒临床表现复杂多样,其中以肝肾损害型危害最为严重,尚无特效治疗方法,死亡率极高。提醒广大城乡群众: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应立即采用简易方法进行催吐,并尽快送到县级以上医院诊治,接诊的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向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卫健委报告。   

二、广大群众若发现有采摘、买卖、加工食用野生鲜蘑菇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当前,黄山市正在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我知晓、我参与、我满意、我奉献。小餐桌,既有大文明,更有大健康。 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文明握手、与陋习告别,拒食野味、远离毒蘑菇,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争做“文明餐桌行动”的践行者、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