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歙县武阳乡2024-2025年度枯死松树除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了切实抓好我乡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按照“重点拔除、逐步压缩、全面控制”的目标要求,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保障全乡森林资源安全,经乡政府同意,现将《歙县武阳乡2024-2025年度枯死松树除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歙县武阳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报:县松材线虫病防疫指挥部办公室
歙县武阳乡2023-2024年度枯死松树除治实施方案
根据《歙县2024-2025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除治实施细则》及我乡2024年度秋季普查结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武阳乡2024-2025年度枯死松树除治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清理除治范围
本次枯死松树除治对象为全乡2024年6月以来发生的所有枯死松树,包括具有松材线虫病典型症状的枯死松树和当年发生但松针发黑或已脱落的枯死松树,历年死亡已腐朽枯死松树不纳入本次除治范围。根据秋季普查及每月监测调查结果统计,截止2024年9月15日,共发现枯死松树9株,其中松材线虫病病死树0株、其他原因枯死的9株。
二、除治技术要求
(一)除治方法。本次枯死松树除治实行集中除治与即现即清相结合的方法,即在2025年3月底前集中清除年度已发生的死亡松树,4月份开展除治质量“回头看”和自查验收。2025年5月1日后新发生的死亡松树可根据实际需要,经县林业局批准后可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进行常态化监测除治。集中除治期对采伐下来死亡松树采取就地就近焚烧方法进行。常态化监测除治采取就地焚烧的方式进行除害。
(二)除治方式。本次枯死松树除治以单株择伐除治为主。全乡松林面积2.7474万亩,分布在正口村、武阳村、方村村,洽河村,择伐除治8个小班,枯死松树9株。
三、除治区域类型划分
为强化防治工作延续性和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4-2025年度,根据秋季普查结果,结合前期常态化除治和枯死松树存量、分布、山场立地条件,根据县松防指办文件规定,确定我乡除治区域类型为单株计价除治区(以下称单株除治区)。
四、除治经费测算
枯死松树除治工程量按株数核算,各地可根据山场的远近、地势高低、除害方式等情况,单株除治每株最高限价为200元,(伐桩带皮最短处直径小于12厘米的由施工单位无偿除治,不支付除治费用)。经测算,2024-2025年度枯死松树择伐清理除治9株,按每株200元测算,合计:1800元,需要投入资金1800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
五、组织实施
武阳乡人民政府作为枯死松树除治的实施主体,做好除治项目采购招标、施工队伍确定、施工质量监管、项目自查验收和项目竣工保障等工作。
(一) 除治队伍确定。由乡政府选定枯死松树除治专业化队伍,合理确定标段的报价,按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确定中标单位,项目采购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二) 除治标段划分。根据我乡实际,本次枯死松树除治全乡划分一个标段。确保施工单位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除治任务。
(三)除治合同签订和施工时限。2024-2025年度枯死松木清理按照单价合同形式与施工队签订价格合同(依照政府服务采购程序,投标单位按每株除治单价投标报价,合同预算总价款按秋季普查和现有枯死松树存量情况综合测算,项目完成,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中标单价结算项目款)。合同签订日期可按实际需要签至2025年9月20日。其中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除治项目范围内2024年6月以来病枯死松树的集中除治,并通过当地乡镇面上验收,确保没有病枯死松树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送集中除治成果。5月1日后再发现零星枯死的松树视具体情况采取“即死即清”常态化除治方式进行,时间为5月1日至9月20日止,9月30前报送常态化除治成果。为防止集中除治时应伐未伐、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除治项目合同中要明确约定施工方处罚措施:乡镇自查或县级核查验收时发现1株应伐未伐的死亡松树按照每株300元进行处罚;发现一株伐倒未进行除害处理或拢堆未除害的,按照每株300元进行处罚;发现1株弄虚作假(砍伐活立木、做假桩、老桩新做、编空号等)按照每株500元进行处罚。项目施工单位因除治质量问题导致被国家、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或约谈一次,扣除除治项目合同总价款的2%。项目中标单位因施工安全管理不当,造成森林火情的,第一次发生火情扣除除治项目总价款的1%。第二次发生火情扣除除治项目总价款的3%。
六、除治项目施工要求
(一)施工数据采集
1、疫木采伐施工。枯死松树采伐除害过程使用黄山松材线虫精细化管理平台(林业巡检APP)或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由施工人员按要求用手机APP“疫木除治”模块操作上传。施工记录上传要求:伐前枯立木整体照片2张(1张远景、1张近景)、伐倒木整体照片1张、伐桩处理(含伐桩号、测量地径尺)照片1张。
2、焚烧除害施工。死亡松树拢堆焚烧除害数据采集使用黄山松材线虫精细化管理平台(林业巡检APP)或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中“疫木处理”模块上传1张焚烧作业完成后的焚烧点现状照片。
3、施工表格填报。死亡松树采伐施工中各工组必须现场填写《歙县2023-2024年度死亡松树除治项目施工日报表》,填写施工日期、施工小班、伐桩编号、伐桩地径等施工信息,每天的施工明细表中填报情况要和上传系统的数据一致,并在当天施工结束后上报乡镇林业站备案。每个小班除治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进行数据汇总并填写《歙县2024-2025年度死亡松树除治项目施工小班登记表》,制作“一树一档”相关材料,报乡镇林业站核验,没有按以上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的除治项目,不予开展县级验收报账
(二)施工监管
1、乡级林长督查监管。乡级林长、副林长和联村领导负责协调解决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和突发问题。在疫情除治期间每月应当开展2次以上督查检查、包片蹲点、明查暗访等工作,杜绝发生擅自砍伐、加工、经营、使用疫木行为发生。同时加强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监管,杜绝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弄虚作假或层层转包、除治质量差、拖欠民工工资等现象发生。
2、乡镇林业站技术监管。乡镇林业站要安排专人当天收集除治项目施工单位上报的日报表,依据施工表格对照监管系统数据进行核验,确保日报表、监管表和监管系统的除治数据准确一致,如发现因重复上传、图片采集不规范、质量不达标等情形,乡镇林业站和要会同施工队对采伐数据进行当天核实修正。在疫情除治期间每月应当开展2次以上除治现场检查指导,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发放整改通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
七、除治工作安全管理
(一)森林防火安全。本次枯死松树焚烧除治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和《歙县枯死松树除治焚烧技术要点》进行,施工单位要落实好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要落实监督责任,焚烧作业前要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防火事务中心报备后方可进行焚烧除害作业,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二)施工人身安全。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监管,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参与本次枯死松树除治的专业化队伍的所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险后,方能从事除治工作。
(三)除害利用安全
松材线虫病疫区内未经除害处理的一切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均为疫木,其除害和加工利用管理务必实现高效、规范、安全。
八、除治质量验收
本次枯死松树除治质量验收实行阶段性验收方式,其中集中除治期(2024年10月底至2025年4月)部分,在2025年5月1日前申请县级验收,后期采取“即死即清”常态化监测除治部分在2025年9月底前申请验收。施工完成后,由施工队完成一批,乡镇自查、上报一批,县级核查验收一批的办法。
(一)自查验收。枯死松树除治队伍在完成一批除治任务后,先行开展自查验收,确认全面合格后,向所在乡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政府验收合格后行文上报县松防指办。单株除治区乡镇级检查验收要检查施工株数的100%。
(二)县级验收。县松防指办在接到乡镇验收申请后,审核申请内容,及时抽样,并组织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如下:
1.单株除治验收。按照除治项目施工方提交的工程量,从数量核定和质量评定(包括面查、块查、点查)两方面开展验收,未核实1株计1株不合格,质量不达标1株计1株不合格,县级验收时抽查的小班内所有采伐株数进行全查,按施工合格率支付除治费用。
九、除治时间要求
本次枯死松树除治按照阶段性时间节点开展,全面启动清理除治施工。①12月底前优先完成交通要道两侧、村庄周边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除治任务;②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已发生死亡松树除治任务。③2025年4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死亡松树视实际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测除治。
十、保障措施
(一)成立枯死松树除治领导组。负责指挥、指导、检查、督查、验收等整体管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毕景英担任,李玉龙、吴日跃、胡武祥、郑雪红、凌超为成员。下设督查组、技术指导组,督查组组长由李玉龙担任,吴日跃、胡武祥、郑雪红、凌超为成员;技术指导组组长由俞曹操担任,江昌衡、张祥录为成员。
(二)枯死松树除治通过合法采购程序由专业化除治队伍施工,实行合同管理。实施前进行岗前培训,明确技术要点、时间质量要求,严格按合同进行施工管理,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除治任务。
(三)施工队完成一个择伐小班的枯死松树除治以后,乡政府及时组织预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出具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成后,再进行验收至到合格为止;施工队每完成1批枯死松树除治以后,提出验收申请,经乡政府验收合格后,上报县级验收。
(四)督查组在枯死松树除治期间,不定期的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督查,加强调度,查验施工环节操作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五)严格执行枯死松树除治封锁措施,处置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乡政府牵头组织村组干部等成立排查小组,每月至少对枯死松树采伐山场、周边村庄、项目工地、加工企业等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严防枯死松树及其枝桠外流。
(六)在枯死松树除治期间,乡、村两级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松材线虫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公众积极支持参与枯死松树除治工作氛围。同时,在发生与枯死松树除治有关的纠纷时,施工所在地的村委会组织协调,以保证施工人员顺利进场施工,按期完成除治任务。
(七)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和县林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使用枯死松树清理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实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枯死松树除治工作需要。
(八)建立健全工作档案,枯死松树除治实行一小班一档,要确定专人管理并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