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阳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武政〔2023〕24号
各村委会:
为做好武阳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工作,结合武阳实际,制定《武阳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现将《武阳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如对本政策有疑问,请咨询歙县武阳乡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559-6870011,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特此通知
歙县武阳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武阳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是指发生各类突发意外事件或情况时,各部门应采取的应急行动措施及方案。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事故分类
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以及泥石流、滑坡、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酿成的事故。
(三)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乡政府负责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或需配合上级指挥机构对发生在本镇区域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武阳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长:毕景英、李玉龙
副总指挥:吴日跃
成员单位:乡党政办、党建办、安全办、民政办、乡村振兴办、项目办、卫计办、国土所、财政所、综治办、林业站、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交通劝导站等部门和单位。
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负责指挥部应急管理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决定全乡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
2、领导全乡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3、及时向县应急局报告在本乡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配合县应急局在本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工作。
4、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向县应急局提出启动上一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三、运行机制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置、结束、善后和灾后重建各环节相关部门、参与单位,必须在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紧密配合,高效运转。
(一)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乡应急办建立值班制度,随时接收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事故信息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应当立即报告县应急局。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需要强调的是突发事件发生时,各单位、部门、村(居)要迅速准确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人员身份等要素信息,务必于接到报告后5分钟内电话报告应急办,20分钟内书面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错报和越级上报,并严格实行首报事件、续报详情、终报结果的信息报告办法,为
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加大应急信息报告工作的指导,
避免数出多门、口径不一等情况发生。
2、先期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所属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
(相关站所)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核查和先期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乡应急办报告。镇应急办接报后,以电话、信息或书面形式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事故信息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及时向县应急局报告。
乡应急办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同时,请示总指挥、副总指挥,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指挥与协调
指挥与协调机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乡政府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工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①抢险救援组
组长:吴日跃
成员:安全办、乡村振兴办、林业站、国土所、民兵应急分队等部门全体人员
职责:负责现场排险和被困、受伤人员救援工作。
②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组长: 吴键
成员:卫计办、卫生院全体人员
职责: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等工作。
③交通管制组
组长: 胡武祥
成员:项目办、交通劝导站全体人员
职责: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④治安警戒组
组长:邵菲夫、陈立明
成员:派出所、综治办全体人员
职责: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⑤人员疏散和安置组
组长:汪雪飞
成员:综治办、民政办、司法所全体人员
职责: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⑥综合信息组
组长:曾亚辉
成员:党政办、党建办全体人员
职责: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报送和档案归整工作。
⑦后勤保障组
组长:严建军
成员:财政所、供电所全体人员
职责: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调配和工作人员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其他分管领导和部门人员根据现处置需要,听从总指挥长和副总指挥长安排配合各工作组工作。
4、扩大应急
依靠乡级应急处置队伍难以有效控制或可能难以控制事态时,乡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按规定请求县应急机构请求调集专业救援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
现场县级应急救援力量到位前,乡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必须在乡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县级应急救援力量到位后,乡级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县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县级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以及危险因素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解除预警及应急措施,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
(二)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
由乡综治办、民政办、司法所、安全生产事故事所在村负责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司法局等单位协助或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通过善后处置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恢复重建
安全生产事故的恢复重建工作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进行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提供援助的,由乡政府提出请求。
3、公共宣传
乡应急办、各村要利用QQ群、微信群、宣传活动等载体,把有关预防事故、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方面的知识常识,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司法所应当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可公布的应急预案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
五、责任与奖惩
(一)对严格执行本预案,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二)各村、各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纪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服从应急指挥部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的。
2、越级上报或向上级行政机关谎报、瞒报、漏报、缓报有关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
3、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
4、不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的。
5、其它违反本预案和有关应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违反本预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单位、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工作、宣传普及应急常识的。
2、生产经营单位和人群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不按规定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的。
3、有关企事业单位未按要求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的。
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不服从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令,不听从调遣的。
5、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不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开展救助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
6、不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
7、交通运输经营单位不优先运送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所需物资、设备和人员的。
8、其它违反本预案规定的情况。
六、附则
(一)预案体系与管理
1、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本预案由乡政府制定,经乡党政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县政府备案。乡应急办每年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并根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践和新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预案实行评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2、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各企事单位应当根据乡政府的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乡政府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解释与实施部门
本预案由乡政府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武政〔2023〕24号(关于印发《武阳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docx
武政〔2023〕24号(关于印发《武阳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