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事项:歙县溪头镇溪头村蓝田组供水问题
经核实,蓝田自来水属引水加自提供水,因大年三十晚当日村民用水量突然增大,原设定的提水时间长度不够,造成暂时性水量不足,后经管水人员增加提水时长后,目前供水稳定。
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溪头镇人民政府具体联系,电话:6620012(区号:0559)。
联系人:庄国立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