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759/202602-00021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通知,TXT,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2-24
发布机构: 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2-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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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歙县溪头镇溪头村蓝田组供水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溪头镇 发布时间:2026-02-24 10:12 信息来源: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反映事项:歙县溪头镇溪头村蓝田组供水问题

经核实,蓝田自来水属引水加自提供水,因大年三十晚当日村民用水量突然增大,原设定的提水时间长度不够,造成暂时性水量不足,后经管水人员增加提水时长后,目前供水稳定。

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溪头镇人民政府具体联系,电话:6620012(区号:0559)。

 

联系人:庄国立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