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759/202408-00016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TXT,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7-23
发布机构: 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8-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溪政〔2024〕52号 词: 低收入人口
内容概述: 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转发《关于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歙县溪头镇 发布时间:2024-08-07 16:48 信息来源: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实现低收入人口申请认定“一件事”办理,现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由镇民政办负责起草,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主要领导签发印制。

三、主要目标

通过统筹救助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技术支撑等措施,实现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受理、一次承诺授权、一次审核认定、分类实施救助”,分别确认为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人口和临时救助对象,避免困难群众“反复申请、反复确认”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做到便民惠民。

四、主要内容

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申请及时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同事根据申请人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进行综合研判,逐类进行审核确认。

五、举措

做好镇村干部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办理流程;同时加强政策宣传,

六、下一步工作

通过政策宣传工作,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丰富咨询途径,及时关注、回应、解答困难群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典型,推动“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服务认可度和满意度

政策咨询渠道:溪头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559-6620012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