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溪政〔2024〕52号
各村委会:
根据《关于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实施方案》(歙民[2024]57号文件),为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实现低收入人口申请认定“一件事”办理。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同意,现将该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关于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实施方案》
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如对本政策有疑问,请咨询溪头镇人民政府,电话:0559-662001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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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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