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759/202407-00014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TXT,中年,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7-23
发布机构: 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7-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溪政〔2024〕52号 词: 低收入人口
内容概述: 做好我镇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办理 性: 有效

关于转发《关于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歙县溪头镇 发布时间:2024-07-25 16:06 信息来源: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溪政〔202452

各村委会:

根据《关于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实施方案》(歙民[2024]57号文件)为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实现低收入人口申请认定“一件事”办理。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同意,现将该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关于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实施方案

  

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2024723日    




如对本政策有疑问,请咨询溪头镇人民政府,电话:0559-662001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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