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759/202405-00005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TXT,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4-18
发布机构: 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5-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溪政〔2024〕23号 词: 野生蘑菇
内容概述: 做好有效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做好防范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加强防范野生蘑菇中毒工作的通知

作者: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06 16:58 信息来源: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有效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防范野生蘑菇中毒工作。

二、起草过程

由镇食安办负责起草,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主要领导签发印制。

三、主要目标

当前,气温逐渐升高且降雨量多,进入野生蘑菇生长旺盛期。为有效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防范野生蘑菇中毒。

四、主要内容

1)做好防范野生毒蘑菇意外中毒事件的发生

2)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群众不采、不买、不卖、不食野生蘑菇

3)做好责任落实开展包保督导工作

五、举措

1)加强宣传工作

2)压实工作责任

3)及时排查处理

 六、下一步工作

各村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联勤联动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四员”、网格员对采摘食用野生蘑菇的信息监测收集报送,同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做好防范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

政策咨询渠道:溪头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559-6620012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