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759/202403-00002 信息分类: 政府会议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20240307 词:
内容概述: 近日,溪头镇召开全体镇干大会,传达学习县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镇党委书记做了总结讲话,并提出工作要求。 性: 有效

溪头镇传达学习县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

作者:吴燕 发布时间:2024-03-07 16:11 信息来源: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会议的名称: 溪头镇传达学习县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

会议的时间: 3月7日
会议的地点:溪头镇人民政府
与会人员: 全体镇干
主持人:方海涛
会议研究的事项:

溪头镇召开全体镇干大会,传达学习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镇党委书记做了总结讲话,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镇各级党组织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县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是提高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认识的关键一步,是统一干部思想,严明政治纪律的重要环节,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领会讲话精神与自身职责结合起来,与谋划全年工作重点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要把县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贯彻到为民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恪尽职守、奋发有为。镇纪委要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和村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督促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确保将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