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732/202202-00021 信息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许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2-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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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许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2-02-08 16:35 阅读次数:

附件2

 

歙县许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7.00

0.00

0.00

0.00

0.00

7.00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歙县许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万元,2021年预算持平,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 2021年预算持平,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歙县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00万元,2021年预算持平,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该项经费主要用于部门在公务接待中产生的合理开支费用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歙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