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003149695A/202603-00022 信息分类: 主要负责人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6-03-31
发布机构: 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31
生效日期: 2026-03-3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主要负责人回应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回应】镇主要负责人汪瓛回应: 潭渡村道路施工赔偿问题

作者:歙县郑村镇 发布时间:2026-03-31 08:27 信息来源: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问: 反映歙县郑村镇潭渡村正在修建道路,挖机将其购买的用于饲养牛羊的草堆压坏,施工队拒绝协商,让其跟潭渡村村委会反映,认为不合理,望部门核实要求施工队给予赔偿

答: 经了解,反映人反映的地块未发现被压坏的草堆。该处土地因富丰新城片区重点项目已被征收,且土地补偿费及地上青苗费和附属物补偿费均已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