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003149695A/202602-00023 信息分类: 主要负责人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6-02-25
发布机构: 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2-25
生效日期: 2026-02-2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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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回应】镇主要负责人汪瓛回应: 向杲村低保资格问题

作者:歙县郑村镇 发布时间:2026-02-25 14:51 信息来源: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反映事项:歙县郑村镇向皋村村民徐建华户名下有车有房,两个女儿均有工作,却能领取低保,认为不合理,望有关部门核实取消该户低保资格。

主要负责人回应: 您反映的低保资格问题,我镇民政办将对徐建华户经济状况进行核实,如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已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取消其低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