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事项:反映歙县郑村镇郑村村十二村民组停车场被村民占用堆放废品杂物,导致村民无法停车,影响村容村貌,望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尽快清理停车场。
主要负责人回应:经了解,经郑村镇、村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堆放的杂物属郑姓居民所有,因前期废品收购站还没营业,我们已通知他本人尽快处理,其本人表示积极配合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