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003149695A/202502-00039 信息分类: 主要负责人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2-27
发布机构: 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2-27
生效日期: 2025-02-2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主要负责人回应
内容概述: 郑村镇郑村村停车场占用问题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回应】镇主要负责人汪瓛回应:郑村镇郑村村停车场占用问题

作者:歙县郑村镇 发布时间:2025-02-27 09:58 信息来源: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反映事项:反映歙县郑村镇郑村村十二村民组停车场被村民占用堆放废品杂物,导致村民无法停车,影响村容村貌,望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尽快清理停车场。

主要负责人回应:经了解,经郑村镇、村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堆放的杂物属郑姓居民所有,因前期废品收购站还没营业,我们已通知他本人尽快处理,其本人表示积极配合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