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003149695A/202501-00028 信息分类: 主要负责人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1-25
发布机构: 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25
生效日期: 2025-01-2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主要负责人回应
内容概述: 郑村镇上芳村与佩安佳苑中间河道垃圾倾倒问题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回应】镇主要负责人汪瓛回应:郑村镇上芳村与佩安佳苑中间河道垃圾倾倒问题

作者:歙县郑村镇 发布时间:2025-01-25 10:21 信息来源: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反映事项: 反映歙县郑村镇上芳村与佩安佳苑中间河道有人多次非法倾倒垃圾,影响环境,望部门前往现场核查并尽快将垃圾清理。

主要负责人回应:经核实,情况属实,我镇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查看并安排人员对河道内生活垃圾进行打捞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