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003149695A/202411-00013 信息分类: 主要负责人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工作生活 发文日期: 2024-10-15
发布机构: 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15
生效日期: 2024-10-1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主要负责人回应
内容概述: 【主要负责人回应】镇主要负责人凌致亮回应:棠樾村四月乡村遗失物品问题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回应】镇主要负责人凌致亮回应:棠樾村四月乡村遗失物品问题

作者:歙县郑村镇 发布时间:2024-10-15 08:58 信息来源: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反映事项:   反映10月26日中午在歙县郑村镇棠樾村四月乡村游玩时,不慎将一白色的斜挎包遗落在花丛内,内有来电人的身份证,望有关部门尽快帮助找回。
主要负责人回应:  经核实, 我们已第一时间联系了相关景区。景区工作人员会对反映人所提供的遗失地点进行重点排查和询问周边游客及工作人员是否有发现遗失的物品。同时,景区也会查看监控录像,以确定物品可能的去向。我们会持续跟进此事,一有新的进展会及时与反映人联系。请反映人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我们能及时将最新情况进行反馈;我镇已找到反映人遗失的物品,已快递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