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003149695A/202503-00019 信息分类: 基本医疗卫生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3-27
发布机构: 歙县郑村镇 发布日期: 2025-03-27
生效日期: 2025-03-2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健康科普
内容概述: 健康科普 性: 有效

【健康科普】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控制先天艾梅乙儿童发病率知识问答 

作者:歙县郑村镇 发布时间:2025-03-27 12:01 信息来源: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政策宣传篇
01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可以消除母婴传播吗?

答: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可下降至2%以下,先天梅毒发病率可下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乙肝母婴传播率可下降至1%及以下。

02
歙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逢孕必检,首诊负责制”,各级医疗机构对所有孕产妇在孕12+6周前或初次产前检查时,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纳入必检内容;二是“逢阳必治,绿色通道”,对所有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阳性的孕产妇,在知情同意基础上,均进行相应的干预治疗,各级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缩短确诊时间。

03
我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指标体系有哪些?

答: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指标分为3个结果指标、10个过程指标和11个参考过程指标。


04
我国达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指标要求是什么?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一种传染性很强的皮肤病。水痘的潜伏期一般为10-21天,患者在感染后会出现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

母婴阻断服务流程篇
05
临产时艾滋病感染状况不明确的孕产妇应该如何处理?

答:助产机构应尽快同时用两种不同厂家或不同原理的检测试剂进行筛查,并且要求30分钟内出检测结果。

06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需要剖宫产吗?

答:艾滋病感染不是实施剖宫产的指征。对于孕早中期已经开始抗病毒治疗、规律服用药物、没有艾滋病临床症状,或孕晚期病毒载量<1000拷贝/毫升或已经临产的孕产妇,不建议施行剖宫产,避免紧急剖宫产。

07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什么时间开始用药?

答:婴儿应在出生后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越早越好(6个小时内)。

08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在什么时间随访?

答: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进行随访和体格检查,应在出生后48小时内、6周、3月龄分别采集血标本,进行早期诊断(检测核酸)。在12月龄和/或18月龄检测HIV抗体,同时观察有无感染症状出现。

09
梅毒的血清学实验方法有几种?

答:血清学检测分为两类,一是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二是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

10
对临产时梅毒感染状态未知的孕产妇如何进行检测?

答:应当同时采用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两类检测方法进行筛查。

11
梅毒感染孕产妇规范治疗的要求是什么?

答:①使用青霉素治疗;②按照治疗方案要求全程、足量治疗;③治疗应在分娩前1个月完成。

12
既往感染(单阳)的孕产妇是否需要治疗?

答:医疗机构要及时给予1个疗程的治疗,并定期随访检测。

13
梅毒暴露儿童是否需要治疗?

答:梅毒感染的孕产妇所生的儿童均要给予预防性治疗,并且在出生后越早治疗越好。

14
梅毒暴露儿童如何随访?

答:所有梅毒暴露婴儿都需要密切随访、体检,同时每3个月进行1次梅毒相关血清学试验,直到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检测结果转为阴性(排除梅毒感染)。若随访到18月龄儿童梅毒检测TPPA仍为阳性,则诊断为先天梅毒。

15
乙肝感染的孕产妇孕前服用抗病毒药物,怀孕后是否需要停药?

答:一般孕前已经进行抗病毒治疗的孕妇,怀孕后仍需继续进行抗病毒治疗,但可能会根据检查情况换药、调药。

16
如何对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干预?

答:一是接种乙肝疫苗,应于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接种首剂乙肝疫苗;二是应于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

17
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什么时间开始随访和检测?

答:儿童在完成最后剂次乙肝疫苗接种后1—2个月,应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表面抗体检测。

18
孕产妇配偶/性伴艾滋病、梅毒需要咨询检测吗?

答:需要。各级医疗机构对所有孕产妇配偶/性伴提供宣传咨询,并动员其接受筛查检测。

医疗服务与个人隐私权益保障篇
19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的孕产妇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艾滋病孕产妇与此病有关的相关检测免、抗病毒治疗药物免、所生的儿童治疗和后期随访检测免、补助部分奶粉钱;梅毒孕产妇与此病有关的相关检测免、治疗免、所生的儿童治疗和后期随访检测免;乙肝孕产妇与此病有关相关检测免、所生儿童干预和后期随访检测免。

20
感染孕妇如何在产检时更好地保护隐私?

答:医生在开展诊疗服务时,主动提出一医一患一室,要求其他人员离开诊室;建议亲自拿取检查结果,避免其他人看到检查结果,导致隐私信息泄露;定期参加产检时,不被要求到指定区域指定诊室就诊,也不指定特定仅接待感染孕妇的医护人员提供服务日常接诊和查房不做特殊防护。

21
机构是否要设专人管理三病感染的孕产妇信息资料?

答:要专人管理,做好个人隐私保护。

22
感染孕产妇被歧视怎么办?

答:为营造不歧视医疗环境和维护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全县多家单位机构设咨询投诉热线,为有需求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其家属畅通咨询和投诉渠道。

咨询电话:

歙县妇计中心:0559-6510599

歙县人民医院:0559-6530220

歙县昌仁医院:0559-6512220


投诉电话:

歙县卫生健康委:0559-6522711

歙县妇女联合会: 0559-6512201

歙县妇计中心:0559-6512488

歙县人民医院:0559-6530120

歙县昌仁医院:0559-6513466


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