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普】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控制先天艾梅乙儿童发病率知识问答


答: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可下降至2%以下,先天梅毒发病率可下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乙肝母婴传播率可下降至1%及以下。

答:一是“逢孕必检,首诊负责制”,各级医疗机构对所有孕产妇在孕12+6周前或初次产前检查时,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纳入必检内容;二是“逢阳必治,绿色通道”,对所有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阳性的孕产妇,在知情同意基础上,均进行相应的干预治疗,各级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缩短确诊时间。

答: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指标分为3个结果指标、10个过程指标和11个参考过程指标。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一种传染性很强的皮肤病。水痘的潜伏期一般为10-21天,患者在感染后会出现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




答:助产机构应尽快同时用两种不同厂家或不同原理的检测试剂进行筛查,并且要求30分钟内出检测结果。

答:艾滋病感染不是实施剖宫产的指征。对于孕早中期已经开始抗病毒治疗、规律服用药物、没有艾滋病临床症状,或孕晚期病毒载量<1000拷贝/毫升或已经临产的孕产妇,不建议施行剖宫产,避免紧急剖宫产。

答:婴儿应在出生后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越早越好(6个小时内)。

答: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进行随访和体格检查,应在出生后48小时内、6周、3月龄分别采集血标本,进行早期诊断(检测核酸)。在12月龄和/或18月龄检测HIV抗体,同时观察有无感染症状出现。

答:血清学检测分为两类,一是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二是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

答:应当同时采用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两类检测方法进行筛查。

答:①使用青霉素治疗;②按照治疗方案要求全程、足量治疗;③治疗应在分娩前1个月完成。

答:医疗机构要及时给予1个疗程的治疗,并定期随访检测。

答:梅毒感染的孕产妇所生的儿童均要给予预防性治疗,并且在出生后越早治疗越好。

答:所有梅毒暴露婴儿都需要密切随访、体检,同时每3个月进行1次梅毒相关血清学试验,直到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检测结果转为阴性(排除梅毒感染)。若随访到18月龄儿童梅毒检测TPPA仍为阳性,则诊断为先天梅毒。

答:一般孕前已经进行抗病毒治疗的孕妇,怀孕后仍需继续进行抗病毒治疗,但可能会根据检查情况换药、调药。

答:一是接种乙肝疫苗,应于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接种首剂乙肝疫苗;二是应于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

答:儿童在完成最后剂次乙肝疫苗接种后1—2个月,应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表面抗体检测。

答:需要。各级医疗机构对所有孕产妇配偶/性伴提供宣传咨询,并动员其接受筛查检测。



答:艾滋病孕产妇与此病有关的相关检测免、抗病毒治疗药物免、所生的儿童治疗和后期随访检测免、补助部分奶粉钱;梅毒孕产妇与此病有关的相关检测免、治疗免、所生的儿童治疗和后期随访检测免;乙肝孕产妇与此病有关相关检测免、所生儿童干预和后期随访检测免。

答:医生在开展诊疗服务时,主动提出一医一患一室,要求其他人员离开诊室;建议亲自拿取检查结果,避免其他人看到检查结果,导致隐私信息泄露;定期参加产检时,不被要求到指定区域或指定诊室就诊,也不能指定特定仅接待感染孕妇的医护人员提供服务,日常接诊和查房不做特殊防护。

答:要专人管理,做好个人隐私保护。

答:为营造不歧视医疗环境和维护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全县多家单位机构设有咨询和投诉热线,为有需求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其家属畅通咨询和投诉渠道。

咨询电话:
歙县妇计中心:0559-6510599
歙县人民医院:0559-6530220
歙县昌仁医院:0559-6512220
投诉电话:
歙县卫生健康委:0559-6522711
歙县妇女联合会: 0559-6512201
歙县妇计中心:0559-6512488
歙县人民医院:0559-6530120
歙县昌仁医院:0559-6513466
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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