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村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2024〕3号
各村委会、镇直单位及相关企业:
根据歙安办〔2024〕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现将《郑村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抄送:县安委办
郑村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根据歙安办〔2024〕1号文件精神,研究决定我镇从即日起至2024年元宵节(2月24日)在全镇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集中力量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郑村镇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凌致亮
副组长:程重红 汪德谦 李继良
成 员:张跃宏 王昊雨 张廉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继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廉政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委办。
四、工作重点
(一)依法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经营企业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或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产品的行为,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你的行为。
(二)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制品及从非法渠道购进烟花爆竹制品的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处未取得颁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四)依法取缔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从业单位。
(五)依法查处违反《安徽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违法行为。
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的监控,组织力量开展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工作,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实施治安处罚,及时受理、查办各有关部门移交的烟花爆竹案件,及时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
2、镇安委办:负责监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经营户的经营活动。
3、镇综治办:负责各处烟花爆竹经营商店违规堆放、侵占道路、影响镇容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责任大,镇政府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指挥全镇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镇直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成效。
(二)落实责任,协调行动。镇安委会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负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发现一宗取缔一宗,查处一宗。派出所等部门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建立立制,规范经营。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为契机,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引导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走上规范化发展轨道。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和燃放单位、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做到依法监督,规范有序、管理到位。
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机关:郑村镇党政办
咨询电话:0559-6750210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郑政〔2024〕3号关于印发《郑村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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