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733/202504-00006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1-12
发布机构: 坑口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12
生效日期: 2025-01-12 08:53:5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农业安全生产
内容概述: 【农业安全生产】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安全提醒一封信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农业安全生产】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安全提醒一封信

作者:歙县坑口乡 发布时间:2025-01-12 08:53 信息来源:歙县坑口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朋友们:

农业安全生产事关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向农民朋友和各经营主体作出如下安全提醒。

1.乡镇自用船舶安全。乡镇自用船舶行驶时要确保登船人员全程正确穿戴救生衣,人数不超过3人(包括驾驶员严禁超载严禁从事非法捕捞;严禁酒后操纵船舶船只给他人使用恶劣天气或特殊水文等条件下不出航。

2.畜禽养殖安全。化粪池、沼气池蓄水池周边要设置防护栏和警示标牌;严禁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进入化粪池、沼气池等密闭场所;严禁乱搭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违规使用火种、违规处置火情;入池作业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饲料加工车间保持通风,防止粉尘爆燃。

3.农村沼气安全。沼气池要“四盖”齐全,设置警示标识;使用沼气时要确保通风,使用完毕后要先关闭总开关,关闭灶具开关;气管道与火源、电源必须间隔安全距离;严禁在沼气池等设施附近堆放易燃物、使用明火;要经常检查沼气管道连接各接口、管路是否密封、损坏、老化;修或清渣须请专业技术人员,严禁私自下池;长期闲置、废弃的沼气池应进行报废处置。如发生火灾,要立即切断气源。如在室内闻到臭鸡蛋味时,应及时通风严禁明火,请专业人员维修。

4.农产品加工安全(茶菊加工)。注意用电用火用气安全,防范火灾;注意通风,防止有害气体中毒;定期对机械设备、安全通道、电气线路、燃气管道、阀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设施进行检查;冷库、冻库等密闭空间在出入口要设置有效防护,避免人员意外进入,并设置警示标识;对进入冷库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安全事项并引导遵守规定。

5.农机安全。坚决不违法载人不违规行驶不酒后驾驶,不无证驾驶未经认真检查坚决不驾驶拖拉机上路。作业,对农机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不驾驶已达到报废年限或已被注销的拖拉机不驾驶脱检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田间作业。

6.农兽药安全。选择正规农资店购买农兽药,不得购买使用国家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农药,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兽药,严禁使用农兽药毒鱼、虾、鸟、兽等;‌科学合理使用和保存农兽药,不得与粮食、蔬菜、食品等混载、混放农药包装物要妥善收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