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2025年扶贫项目库申报流程
1、村申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资源禀赋、资金来源、群众需求、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短板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提出立项意见,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在村内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乡镇开展审核。
2、乡(镇)审核。乡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各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科学性、完整性、可行性以及投资概算、资金来源、带农联农机制、绩效目标设置等进行审核。涉及到生态红线、用地指标、环保、基本农田非粮化非农化、地质灾害点、泄洪易涝区等方面的项目慎重入库,可提前邀请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评审。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在乡镇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报送歙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汇总。
3、主管部门论证。专项小组办公室全面梳理后交由县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乡镇报送的申报项目、县级提出的申报项目组织开展联合审核论证。论证内容包括: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合规性、科学性、完整性、可行性,投资概算准确性,资金来源可靠性,土地使用、生态环保、安全评估等要素保障情况,联农带农机制、绩效目标设置等。
依托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投资规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拟在已出让土地实施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尽职调查,有效开展项目风险评估,核查土地使用权与项目资产所有权权属是否一致,防范资产流失和项目失败风险。
专项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主管部门论证反馈通过的项目,会同财政部门重点对项目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是否属于负面清单项目以及联农带农机制、绩效目标设置等情况进行复核。对复核通过的项目,形成拟入库项目清单,在县级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
4、县审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负责对拟入库项目库进行审定并形成审定意见,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同时组织开展项目库录入工作。
入库项目实行“三公示一公告”,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让入库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二)乡镇提出的申报项目。各村申报的同类项目、乡镇实施的规模化项目以及需跨村实施的项目(包括跨村、跨乡镇联建项目),可整合需求、统一谋划、联村联建,广泛征求相关村、群众意见后,由项目实施地所在乡镇提出项目申报,在乡镇信息公开栏、村内信息公开栏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参与联建村出具委托函给项目实施所在地乡镇,由项目实施所在地乡镇报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开展审核论证。
(三)县直相关部门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可根据2025年度本部门工作需求(县发改委、林业局、民宗局等单位以县为单位分别申报以工代赈项目、贫困林场项目、少数民族产业发展项目),以及县级实施的规模化项目或需跨乡镇实施的项目,可由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报,征求相关乡镇、村、群众意见后,在县级政府网站、乡镇信息公开栏、村内信息公开栏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开展审核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