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招用就业帮扶对象(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帮扶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帮扶对象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给予补贴。就业帮扶对象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