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733/202603-00006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6-03-26
发布机构: 歙县坑口乡 发布日期: 2026-03-26
生效日期: 2026-03-2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报销
内容概述: 关于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报销问题的情况说明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关于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报销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坑口乡 发布时间:2026-03-26 22:03 信息来源:歙县坑口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根据《黄山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方案》(黄医保〔202232号)文件规定:职工在统筹区域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可享受门诊共济保障待遇。根据《黄山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方案》(黄医保〔202232号)文件规定:职工在统筹区域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可享受门诊共济保障待遇。